蓝鲸教育7月15日讯今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在线培训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快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元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和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有的培训内容应试化、超标,不符合教育规律;学科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部分培训预付款过高,合理退款困难,用户消费风险大。
意见指出,为促进校外在线培训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实行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备案审查的重点。校外培训机构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ICP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信息,党组织设立、资金管理、担保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互联网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和处理能力,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mainland China的说明材料。学科培训内容备案材料主要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安排、招生简章等。引进国外课程的,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学科培训者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和教师资格证。

2.记录审核流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取得ICP备案证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级备案证明和等级评估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备案。已开展校外在线培训的机构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新设立的校外在线培训机构按备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在线培训机构进行备案和公示。备案的具体规则由各省制定。
3.记录变更流程。当网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提交变化内容的说明和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备案要求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核。
目标是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国校外在线培训和机构的备案和排查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监管科学、培养有序、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