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年底完成备案!部门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育金秋发布会⑤

核心提示第五场2019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教育移动应用现状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问题一些学校出现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行动↓↓↓9月5日上午教育

场景5

2019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

教育移动应用

现状

发展迅速,应用广泛

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等方面。

发挥积极作用

问题

一些学校出现。

泛滥,平台垄断,强行使用等现象...

一些教育移动应用

存在一些问题,如有害信息传播和众多的广告...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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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五日早上

教育部召开第五届教育金秋会议。

发布和解释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和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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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具体内容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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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和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教育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部属高校、直属单位、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中心: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生活、家校互动等方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

近年来,教育移动应用发展迅速,应用广泛,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优化师生体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类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繁多等问题,给师生和家长带来困扰,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引导和规范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会议和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围绕为民德育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教育移动应用健康有序发展,为师生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空室和学习环境。

基本原理

科学政策,分类指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管理与服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引导不同教育阶段和类型、不同用户群体、不同功能的教育移动应用,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进行规范。开展治乱、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支持发展专项行动,全面打好组合拳。

多方参与和协调。以治理体系常态化为关键,建立包括政府管理、企业负责、专家咨询、学校管控、家长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多主体参与、责任明确的综合协同治理体系。

求职目标

综合治理教育移动应用乱象,补齐监管短板,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开发供给质量,营造优良开发生态,促进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

2019年底-

完成教育类移动应用的备案。开展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2020年底-

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初步构建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

建立备案制度

教育应用提供者应当在取得ICP备案证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备案证明、等级评估报告后,向机构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和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信息。已注册的教育移动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在启动新应用程序前更新备案单位中的相关信息。教育部制定备案办法,明确备案流程和内容,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备案登记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汇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渠道。

加强内容建设

移动应用提供者呈现的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的导向。所展示的广告应该与所提供的服务兼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用户的教育类移动应用要限制使用时长,明确适龄范围,严格控制内容。鼓励以高校师生为主要用户的教育移动应用增强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成为加强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具有论坛、社区、消息等功能的教育类移动应用应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各教育阶段实施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对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查登记,其中:在校外在线培训机构实施学科培训的人员应当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外国人培训的,应当对其教学资格、学历和能力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

标准化数据管理

移动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涵盖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数据保障机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应当明确说明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用户同意。未成年人信息的使用应当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和授权。不得以默认、绑定、停止安装使用等方式强制用户变相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保障网络安全

移动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保障系统稳定安全运行。移动应用和后台系统应实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提供者应当加强教育类移动应用的审核管理,建立开发者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对教育类移动应用进行安全审核,及时处理非法教育类移动应用。鼓励教育移动应用提供商参与网络安全认证和测试,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水平。

落实主体责任

行政部门和学校是本单位自主开发教育移动应用的主管单位,也是选择第三方教育移动应用的责任单位。他们要加强统筹管理,明确职能部门的归口职能,将教育类移动应用、微信官方账号、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平台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开发、谁负责遴选”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制,切实维护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建立推荐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联合电子邮件等其他职能部门探索本地区教育移动应用推荐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移动应用评审,形成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报教育部。推荐表应保证质量并保持动态更新。鼓励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教育移动应用的合法合规性、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查,对教育移动应用呈现的内容进行检查,为推荐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完善选拔机制

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育移动应用的遴选制度。评选要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严格评选标准,控制数量,避免不必要的负担。入选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选择和学校集体决定的教育移动应用程序,不得要求学生使用。中小学学习教育移动应用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双审核”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和推荐制度简化审核流程。

规范入学合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规范教育领域移动应用的管理。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类移动应用作为教学和管理工具,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评价挂钩。承担招生、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运营管理。确需选择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性协议,或者单个应用实际垄断业务。鼓励高校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合作,优化公共服务。

促进整合和共享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创新教育资源供给模式,探索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集聚优质教育资源,整合各类应用,让e-learning 空成为教育移动应用的主入口。为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应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综合性教育移动应用。鼓励教育移动应用将采集的院校、教师和学生信息与国家基础数据库统一核对,并向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汇聚。

加强行业规范

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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