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失业一年》中,翟饰演的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为了增加收入和还房贷,他利用休息和休假时间去送餐。这个情况被物业公司发现后,警告他如果工作这么三心二意,直接被开除。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公司可以因为金城武在休息期间兼职而开除他吗?而这样的事情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可能发生,所以也刺激了很多网友的讨论。
先来看看网友的一些看法。

网友:下班时间属于个人,不涉及公司自身利益。公司无权干涉。

网友:下班或者公休,只要是休息,时间都是个人的。你爱怎么控制就怎么控制,和公司没关系。
网友:只要不是主业的行业,都不算什么。
网友:现在很多公司都不允许员工有两份以上的工作,因为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
网友:我和公司的合同里好像有规定不能兼职。
网友:不知道是否合法。反正我已经签了协议不能兼职了。
网友:可能有些兼职不需要签合同,但是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很多经济压力大的人会选择兼职,高效利用自己的时间,赚更多的钱。所以大部分人做兼职是因为工资低,生活条件差,也有人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除了公职人员不能兼职,只要没有特殊规定,劳动者都有权利兼职赚钱。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职工作者,一种是兼职工作者。两种情况不同,需要具体处理。从网友的评论来看,这件事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下班自由,公司无权干涉。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是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就不能做兼职。这两种观点有什么支持依据吗?
有专业人士表示:全职员工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全职工作者在做兼职之前,需要看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限制条件。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是否允许员工兼职,取决于用人单位。即使员工兼职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只要用人单位履行了告知程序,员工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就有权辞退。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限制,同时对公司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经公司提醒后拒不改正的,公司无权辞退他。
看了这个解释,虽然不能说这件事谁对谁错,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对待。但是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如何判断对错。最后,除了自己的工作,你还有副业或者兼职吗?你的副业或兼职是允许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