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南都市报讯程亚琼、全媒体摄影师余报道:“高价收V,不想卖就租100天”……近日,乐平市一男子轻信此类广告,将自己的公寓出租给他人牟取利益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乐平警方移交云南警方。

案例回放:

为了轻松赚钱而租房后被抓
据乐平市警方介绍,前不久,家住乐平市中埠镇的小吴看到有人在网上明码标价索要租房户口。小吴心想:“100元里一天一个月就是3000元,多拿一份工资不费吹灰之力。”小吴立即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并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发给了对方。让小吴高兴的是,对方成功登录后,马上给他发来了100元的“租金”。
然而,小吴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今年7月初,在外地的小吴突然接到父母的电话:“你在外面干嘛呢?警察已经找到他们的家了。”
在家人的催促下,心里忐忑不安的小吴按照乐平警方的要求,从鹰潭回到当地公港派出所,才得知自己的号码被一个诈骗团伙利用,在各个群里散布虚假信息,引诱他上当,实施诈骗,被当地警方盯上。提供账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小吴自然不能置身事外。
目前,小吴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移交云南大理警方。
警方提醒:
用于犯罪环节的个人账户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小吴的遭遇,乐平市警方提醒广大读者,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类似“租售”的违法广告,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对方承诺的高额利润所迷惑,更不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落入骗子精心包装的陷阱。
如果在中发现这类违规广告,还可以通过客户端或进入小程序“腾讯110”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