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亿元推广费诈骗亿案背后:半年起诉万人,“帮信罪”成第三高刑事犯罪

核心提示近日据央视报道,江苏警方破获了一起专门帮助诈骗团伙引流推广的犯罪团伙,通过在主流搜索平台大量投放“手机定位寻人”广告,引诱受害人。涉案金额达5亿元,其中约2亿被用于广告推广。央视报道截图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各网络搜索平台,在各手机应用

近日,据央视报道,江苏警方破获了一个专门帮助诈骗团伙引流、推广的犯罪团伙,通过在主流搜索平台投放大量“手机寻人”广告引诱受害者。涉案金额达5亿元,其中约2亿用于广告推广。

央视报道截图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各种网络搜索平台,在各种手机应用商店中也有大量“定位寻人”app的推广链接。此外,为电信诈骗提供引流推广服务的团伙并不仅限于“定位人”,推荐股份、刷单、收红包也是此类“诈骗引流”的常见方式。有律师告诉记者,这些引流团伙大多涉及“助信罪”,这已经成为各类刑事起诉中的第三大罪名。仅在今年上半年,就有64,000人因资助信托罪被起诉。

“手机定位人”的广告可能是骗局。

2021年3月,江苏的张某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子,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找人”等关键词,并加了一个昵称为“精准咨询”的微信号。在交了3万元“保密费”后,未能找到妻子,向警方报案。

警方对相关资金进行梳理,发现一个专门帮助诈骗团伙引流、推广的犯罪团伙,通过在主流搜索平台投放大量广告引诱受害者。此后,警方辗转8省20市,打掉“引流”团伙6个,缴获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警方表示,目前已梳理出20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5亿元,其中约2亿用于广告宣传。目前,6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虽然报道中并未提及具体的搜索引擎,但在各类主流搜索引擎中,以“手机定位”、“定位人”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时,都能出现大量相关链接。其中有一些是正常介绍手机位置和搜索功能的科普页面,但也有大量链接直接跳转到各种位置和搜索软件、APP客户端下载页面。

搜索平台上的“定位和寻找人”链接

据央视报道,江苏的张先生只是点击了搜索平台推送的广告链接,按照客户端的指示添加了陌生的微信号,才一步步落入诈骗陷阱。

此外,上游新闻记者在各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定位寻人”关键词,也发现了大量手机定位寻人app,其中不少评分在4分以上。但是点开其中一款app的下载页面后,可以在评论区发现很多投诉和评论。有用户表示,软件需要会员充值才能使用,只能看到自己的定位。如果他们想找人,也需要对方安装同样的软件并充值。有用户评论:“手机上这些软件都是骗钱的。收钱没用,也不退钱。没有客服,也没有负责人”。

某手机应用市场“定位寻人”APP下载页面

这三类人最容易被骗。

这些诈骗团伙的目标是什么样的人?据上游新闻报道,这样的诈骗案件并不是最近才有的。近年来报道的类似案件中,受害人主要有三类:一是夫妻或夫妻发生矛盾后,一方急于知道另一方的下落;二是有业务纠纷,一方想找另一方;第三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想要探究他人隐私的人。

2017年,南京的姜先生为了讨回老赖所欠的15万元工程款,轻信了网上的手机定位广告,后被骗走900元。

2017年,江苏的刘女士因为怀疑丈夫出轨,想知道丈夫的下落。在网上搜索手机定位软件时,她添加了诈骗分子的微信,被骗2900元。

2018年,据杭州媒体报道,一位名叫孙的年轻人在网上搜索如何定位失踪女友时,在一个寻人小广告上添加了微信号,被骗走了900元。

2020年,南通市民黄在网上搜索“手机定位”,找到女友的位置。随后,一个自称能定位的人加他为好友。急于找女朋友的黄按照对方要求转了2800元,后来发现自己被骗了。

办案民警发现,这种诈骗团伙为了广泛、准确地吸引受害者,在流行的互联网搜索引擎上投放大量广告、发布虚假信息。

据丹阳警方民警介绍,“搜索引擎用户数以亿计,受害者一般会搜索‘如何定位丈夫/妻子’、‘微信精确定位’等关键词。用户点击弹出链接,就会被‘引流’进诈骗团伙。”

“引流”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

办案民警介绍,此类网络“引流”犯罪团伙利用自身行业优势,与境内外诈骗团伙相互勾结,设置相关违法犯罪关键词,为上游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提供推广引流,导致受害人通过访问搜索关键词弹出的广告链接被骗。

此类引流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寻人”、“大师推荐股票”、“投资理财”、“交单返利”、“领免费红包”。

根据公安部网安局发布的消息,2021年10月,29岁的刘偶然得知“引流吸粉”可以赚钱,于是认真学习,在家中搭建平台。他每成功添加一个QQ好友,获利13至15元不等。不到一个月,刘的收入就达到了五位数。随后他还成立了工作室,通过社交平台广告招聘了8名运营人员,正式开始“规模化运营”。截至案发,刘等人已添加并成功拉进电信网络诈骗团伙QQ群1万余人。

2022年6月,河北公安部门破获一个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犯罪活动的团伙。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通过让被害人“在微信官方账号关注某电商公司,获得2.88元红包”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通过加入群领取福利、红包等方式诱导被害人进入“刷单返利”、“投资理财”等诈骗群,进而对被害人进行诈骗。每成功添加一个微信账号,“上线”会给团伙组织者王某鹏“提成”到260元,王某鹏给“下线”100元。

警方表示,“吸粉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各种虚假信息,吸引受害人加入群内完成“引流”诈骗任务,再由“上线”诈骗团伙对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但也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

律师:助信罪已成为第三高刑事犯罪。

对此,8月1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致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功典律师结合相关报道对此案进行了分析。

张功典律师表示,从目前曝光的新闻来看,帮助诈骗团伙的引流团队可能涉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后他解读了两种罪名: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果引流队明知是帮助诈骗团伙行骗,而打广告会导致人被骗,那么这种情况就涉嫌共同犯罪。引流队不仅要负责受害人损失的赔偿,而且涉案金额还要根据与其合作的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总金额来确定,最后还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刑和罚款。

如果引流团队不知道自己在帮助一个诈骗团伙,但结合交易金额、交易环境和方式,以及“广告钱主”的经营模式,能够意识到“广告钱主”可能实施犯罪,那么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应先退出违法所得,一般是广告收到的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随着工信部、公安部开展“破卡行动”,帮人信的犯罪越来越频繁。张公典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7月22日公布的数据,资助信托罪已经成为各类刑事起诉中的第三大罪名。今年上半年,有64000人因资助信托而被起诉。普通人也要加强对帮助人信任罪的认识,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上游新闻记者赵、实习生彭星内容综合自央视、人民日报、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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