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互联网巨头有BAT,美国的互联网巨头有GAF(谷歌、亚马逊、脸书)。那么中国和美国的互联网公司发展有什么不同呢?
在5月19日举行的“2018全球独角兽企业高峰论坛”上,金沙江创投董事总经理朱啸虎在论坛上表示,中美两国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和创新路径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中国互联网的巨头作用比美国强很多。“根据我们的统计分析,中国的阿里巴巴、腾讯,以及它们投资控股的公司的市值加在一起,占到了中国互联网市值的90%以上,而美国的谷歌、亚马逊、脸书只占到了美国互联网公司市值的70%左右。”
2.体现在消费互联网和企业互联网的区别上。“中国过去十年的大多数独角兽公司都来自消费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市场为美国投资者赚的钱比消费互联网公司多。”朱啸虎说。
3.这是一种创新的改变。“五年前,当中国互联网企业家看到美国市场上有什么商业模式是成功的,他们会看看是否可以搬到中国,进行优化,然后复制到中国。现在,这样的创业模式会非常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