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陈北京报道
备受关注的第四批混改试点名单敲定。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回答媒体提问时介绍,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第四批国企混改试点名单。“第四批试点企业160家,其中央企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

此前,国家发改委已经推出了三批50家混改试点企业。据孟玮介绍,前三批混改试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5.2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形成了中国联通、东航物流、金钟珠宝、内蒙一机、合富江航等一批具有标杆意义的优质混改企业。”
相比之下,入选第四批试点名单的企业数量远远领先于三批之和,涉及的领域也有所拓展。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规模的提升和广度的拓宽意味着混改具有“由点到面、由试点到行动”的特点,下一步更重要的是出台混改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
改变混合试点地区,扩大试点范围
与发改委推出的前三批混改试点集中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重要领域不同,第四批试点企业范围有所拓宽。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袁达4月中旬介绍,新一批试点还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的企业,以及已经实现股权混合、有意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示范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据孟玮5月17日介绍的最新消息,第四批试点企业不仅在传统制造业领域,还包括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与前三批混改试点的情况类似,第四批混改试点的央企仍以二级和三级企业为主,其中二级企业55家,三级企业50家。但地方国企混改试点水平有所提高。据悉,这批试点名单中的地方企业多为一类、二类企业,其中一类企业14家,二类企业32家。这也意味着,十余家地方国企将在集团层面推进混改试点工作。
随着混改的加速,关于改革实施的细则也备受关注。李锦认为,下一步更重要的是出台混改运行机制相关文件。“包括混合容错机制,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一些顾虑的,比如犯错,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孟玮17日表示,在推进第四批试点的同时,NDRC将会同SASAC等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细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全流程指引,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股权激励已经扩大。
除了广度,改革内涵的深化将在第四批混改试点中体现。国资委秘书长(SASAC)在4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更加注重改革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改革实现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转变,统筹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中长期激励、市场化、差异化薪酬等改革。

其中,在中长期激励方面,国务院国资委近日释放了新的信号。5月16日,国资委副主任翁在媒体吹风会上介绍,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覆盖面,新增30户左右,比2018年增加50%。另据介绍,尚未尝试对国有科技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央企,今年也将被要求“破冰”。
目前,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体系正在完善。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其中,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主要遵循中国证监会2016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技型企业激励主要遵循《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及分红激励暂行办法》,未上市公司遵循2016年颁布的《关于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据《中国证券报》3月报道,《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指引》也将于今年公布。
在实践层面,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18年共有33家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并公布股权激励计划,达到历年峰值。此外,今年4月18日,中国铁塔股权激励方案落地。公告显示,公司首次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向1,529名对公司整体业绩和可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12.12亿股。
据悉,过去股权激励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央企所属科技型企业层面,据翁16日介绍,已完成首批激励的30家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增长41.6%和45.6%,大部分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编辑:徐云倩编辑: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