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大学生生活补贴

核心提示齐鲁网日照7月3日讯记者从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全县就业创业,根据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莒县县委、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

齐鲁日照7月3日讯记者从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促进该县就业创业,根据《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莒县县委、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自2018年起,制定了《莒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及相关就业促进补贴发放办法》。

大学生来聚申请补贴。发放范围为2018年11月1日后到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加招聘和招聘面试的莒县外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简章必须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补贴标准:省内每人发放200元,省外每人发放500元。每人最高补助2000元。

企业招聘补贴。发放范围为参加政府组织的招聘活动的企业。招聘补贴:对外出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引智补贴。补贴范围是交通、住宿、宣传资料。低于3000元的,按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标准补贴,高于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补贴。参加招聘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展位补贴:招聘活动涉及展位费2000元及以上的,给予企业展位费50%补贴。稳岗补贴:一次性招聘5人以上,在莒县工作3年后离岗率不高于40%的,企业按实际留下的人才数量给予每人3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新平台奖励和补贴。分布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孵化器、孵化基地、产业园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运营补贴:每录取一名大学生创业,给予2000元补贴;在平台创业1年以上给予500元补贴,每100万元销售收入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1万元;创业项目离开平台后存活一年的,给予2000元补贴。创业项目五年内存续且离开平台时销售收入不低于标准的,给予1万元补贴,五年内将纳税额的20%奖励给平台。补贴:创业创新平台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

企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缴费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起在莒县注册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作满1年的国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企业对大学生的房租补贴。分配范围为在聚贤企业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0岁以下各类人才。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2015年1月1日起在聚贤企业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人未享受过莒县房改政策;在申请人工作的乡镇或工业园区,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1000元、500元给予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

校企合作补贴。分配范围为县人社局认可的学校、企业、地方与派出实习生的机构共建的实习基地。每年按其1000元招收10名大学生实习,不足10名的按其500元给予工作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对当年向基地单位输送实习生10人以上的合作高校,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于在基地实习的大学生,实习单位会给他们生活补贴。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给他们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1200元的补贴,这1000元给他们不超过三个月的补贴。

《莒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促进就业补贴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莒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和经济社会中介组织。而经济社会中介组织是指在莒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市场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公益性组织、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申请人属于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企业审核申报,同时提供实际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同。

享受补贴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下月起不再发放相关补贴:博士生进入国家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停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转自莒县;其他原因不宜给予补贴的。

遇有上述情况,享受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在5日内向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不报或故意隐瞒补贴资金的,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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