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济南市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可的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可以领取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后,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拨付给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办理地点:企业向注册地或经营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办理时限为每月一次。

注:困难企业为职工提供在职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补贴资金支持,人均补贴金额不超过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此外,项目式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为:黄河滩区搬迁居民;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的失业人员;济南地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参加创业训练营活动的在我市注册并持有营业执照的创业者;其他特定群体。
培训渠道:项目型培训机构由政府采购确定,服刑戒毒人员培训资格由监狱确定,报监狱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其他人员的培训资格由设立该项目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执行800元-2000元“五类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参加创业培训的,实行1000元-2000元的创业补贴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按合格人员的规定执行。以上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支付。
地点:定点培训机构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办理时限每月发布一次。
以上政策详情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