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出台多项措施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从就业补贴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建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并对重点创业就业项目给予支持。

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2021年规模约500万元。今后每年会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使用情况调整金额。

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我市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优秀创业项目,以及我市高校毕业生的优秀就业项目。主要包括:
大学生创业项目。对高校毕业生或学生在津创办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促进就业效果明显、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优质创业项目,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分档次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资助。
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获得“海河蔡颖”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高校毕业生或学生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之翼”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优秀的就业项目。对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多、就业稳定性强的示范引领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后,最高给予30万元资助。
此外,天津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中小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员工型家政企业,毕业两年内吸纳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三年的五项社保补贴和一年岗位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