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项目制定者签订战略合同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招商战略合作达成本费用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业投资外包服务公司,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项目进行招商加盟;
1.2乙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自己的媒体对项目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规划期
月,从月日到月日。如果延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则计划期将根据保证金的实际到达日期顺延。
1.3乙方可以修改和优化甲方提供的招商政策,或制定自己的招商政策。乙方修改或制定的招商政策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招商引资政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二条合作期限和投资促进目标
2.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本合同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的服务。
2.2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3分阶段招商目标专项说明:
从,到,投资标的是家;
从,到,投资标的是家;
从,到,投资标的是家;
年度招商目标是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3.1为确保招商目标的顺利实现,甲方可向代理商或加盟商提供服务,并按承诺向乙方支付招商服务佣金,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000元。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招商服务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
3.2在合同签订且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后,乙方将为甲方组织一个人员团队,为项目的启动做准备;
3.3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要求续签,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付清所欠乙方的投资服务佣金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将无息转入新合同。
3.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续签,乙方将在甲方结清投资服务佣金等费用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收据后,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甲方。如果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退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将被支付应退款金额3‰的滞纳金。
第4条投资促进服务委员会
4.1对于每一个成功的代理人或被特许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金额,该金额为代理人或被特许人合同第一次付款中总付款收入的%和未付款收入的%之和。对于甲方加盟商或代理商后期产生的业务费用,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4.2乙方向甲方每招募一名代理商或加盟商收取的招商服务佣金为一次性费用,首批款项将全额收取。乙方不会对甲方的代理人或加盟商今后与甲方发生的任何资金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4.3对于每一笔成功的代理或加盟商,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佣金确认函,甲方应在收到信函后2个工作日内盖章并返还给乙方。同时,甲方应按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佣金。乙方收到佣金后,应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4.4当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全额支付第一批款项时,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一次性全额支付招商服务佣金给乙方。甲乙双方通过招商会或单独订单的方式,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与代理商或加盟商签订项目配额预约协议。若任何被特许人或代理人因各种原因未能与甲方签订正式的代理或特许经营合同或签订后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人或被特许人支付的保证金的50%..
4.5甲方应在乙方出具佣金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若甲方未能完成,乙方将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若甲方在乙方发出催款函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佣金,乙方将从应支付佣金之日起按日收取应付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若10个工作日内未付款,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佣金和滞纳金,并立即终止合同,剩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甲方,若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差额。
第五条平台使用费
5.1平台使用费是合作项目使用* *创客外包服务平台的整体费用。
5.2甲方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10000元/年,3年共计10000元。分三次等额付款:
第一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平台使用费10000元;
第二次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0000元;
第三次,9月前支付第三年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0000元。
该费用独立于投资服务佣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随时检查招商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6.1.2甲方保证乙方委托的投资项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果甲方提供的项目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1.3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唯一授权投资公司,授权乙方与代理商或加盟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提供相关盖章文件和资料。甲方的招商行为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的宣传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根据相关广告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明,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如甲方提供虚假宣传信息或虚假证明,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1.4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招商要求提供相关的招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说明书、招商手册、电子图片等相关资料。如需乙方协助印刷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
6.1.5甲方有义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招商方案中的承诺向加盟商或代理商提供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6.1.6甲方应在招商前对乙方的招商团队进行项目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6.1.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独以任何方式与乙方推广的客户进行代理或特许交易。
6.1.8乙方招商上线前一个工作日,甲方必须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添加乙方专用400电话号码作为其全国招商电话号码。若甲方违反此条款,将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6.1.9甲方为配合本项目而成立的企业项目组应至少由一名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和一名市场总监组成,并书面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组织招商团队,尽一切努力为甲方项目招商引资。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招商团队的所有工资和办公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2.2乙方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甲方客户信息的安全。
6.2.3为确保招商效果,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获得甲方的同意,并调整策略或招商方式。
6.2.4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密切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潜在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代理商或经销商要求检查时,随时提供各种检查条件及相关便利。
6.2.5乙方有义务促进甲方的招商工作,并协助甲方与客户沟通,直至帮助甲方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正式签订合同。乙方开展促销活动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2.6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服务,此类人员的交通、住宿及其他差旅费由甲方承担,每人每天的食宿费不低于200元。如乙方需要垫付差旅费,乙方应制定差旅费预算并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报销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所有垫付费用,如超过7天未支付,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实际费用。
6.2.7除日常邀请代理商或经销商考察外,乙方如需采取招商会的形式发展其加盟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招商会前的会议费用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6.2.8为确保招商效果,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单独为甲方组织招商会,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在乙方现有平台的资源下,全力为其项目招商,以达到预期的招商效果。
第七条保密条款

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和书面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此类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除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投资佣金外,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佣金,经乙方催告仍未支付的..
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修改招商政策。
未按照招商政策向代理加盟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乙方未能达成书面协议,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未支付的平台使用费。
收到甲方付款后,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开展招商服务,经甲方督促仍未改正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修改招商政策..
甲方未能达成书面协议,提前解除本合同。
8.3如甲方未能承诺根据招商计划向加盟商或代理商提供服务,导致加盟商或代理商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应承担责任。
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在合作期间发生索赔,乙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4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任何名义直接、间接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与乙方推广的客户进入。
交易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三倍的服务费
8.5若甲方的委托行为被行政司法机关非法调查或被第三方投诉侵权违法,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
招商,同时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6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通过自有渠道进行招商,但需将自有渠道的客户信息向乙方备案,乙方不对备案的客户进行跟进。否则,如因甲方未及时备案而导致乙方招商客户与甲方现有客户重叠,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招商客户,若招商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佣金。
8.7乙方招商上线前,甲方有义务将现有推广媒体向乙方备案,如因甲方未及时备案造成重复推广,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乙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额
8.8合作期间,乙方应利用自身强大的媒体资源,尽力完成甲方项目的招商目标。如果在每个阶段到期,乙方
如果乙方未能达到相应投资目标的60%,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需要做以下工作:
在甲方支付投资佣金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收据,并将本合同要求的相关函件盖章并送回乙方备案后,甲方将正常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保证金;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所有相关的招商资料。
甲方后续招商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乙方相应对接人员..乙方需要全力配合回答。
8.9延期付款的违约赔偿金: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支付未付款项的3‰作为滞纳金;
如果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根据本合同第8.9条的约定继续收取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不可抗力因素。
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防止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9.2对于乙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招商任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如本合同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及合同变更
1.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并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以双方认可的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达成备忘录。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应视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一起执行或替代合同的相应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本补充协议是战略合同的组成部分。如补充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与战略合同有冲突,将对协议进行补充。
以讨论为准。
第十二条其他
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应为合法授权签署本合同及后续交易相关文件的人。
2.3如果本合同的实际付款人不是甲方,甲方应保证委托付款人的付款行为合法,并已得到甲方的充分授权,因付款行为而产生的任何问题或纠纷均由甲方和委托付款人承担。
12.4本合同签署地为。
第十三条解释
13.1客户:乙方为甲方招募的经销商、代理商或特许经营商..
13.2正式合同:客户与甲方签订的正式代理、经销或加盟合同..
13.3第一次付款:定金、履约保证金、货物首付款等的总和。客户应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付款
13.4首次付款:客户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实际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履约保证金或货款。
13.5交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乘坐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火车、高铁、轮渡和飞机的车票,或乙方离开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和燃油费。
13.6招商成果定义: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且首付款不低于1万元,视为招商成功。
甲方:乙方:* *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付款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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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