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核心提示中国发展网讯近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要求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措施》提出“落细落实创新创业资助政策、落实创新创业税费减免

中国发展网讯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要求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办法》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落实创新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创新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完善中国国际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区机制,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引导力度。

这些措施如下:

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是细化落实创新创业补贴政策。

充分发挥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名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入选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创业训练计划给予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的资助,对入选国家创业实践计划给予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的资助。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每年4000-6000元、最长3年的房租补贴。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万元补贴。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其创业后顾之忧。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实施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二、落实创新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落实国家现行减税降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按一定限额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销售额低于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免征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在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创纪录空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大学生创业投资领域,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便利化服务水平。

鼓励各类孵化器、众创空室、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器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器空室,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为入驻大学生团队提供政府服务代理、补贴申请、创业辅导等服务。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创业给予房租补贴。支持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鼓励各地、高校、科研院所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工业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和企业需求清单,以“揭清单挂帅”或“军令状”等方式支持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

第五,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引导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立相关成果与行业对接的长效机制,帮助支持大学生参加科技成果对接会等各类活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推广应用。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权属确认、知识产权保护和便利服务工作,强化激励导向,加快落实以知识价值增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鼓励孵化载体与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教结合企业对接合作,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发展。鼓励省属企业积极与重点高校合作设立高校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第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多方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申报创业管理专业,支持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职称申报成果。要完善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和创新创业成果信用认定、置换、成果评价实施细则,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遴选一批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教材,建设10个省级双创导师培训基地和10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实施省级优秀双创校外导师千人计划,发挥引领作用。

七、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建设创新创业实验室、创新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平台,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项目孵化。加快推进省内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省级大学科技园全覆盖,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创新创业平台。“十四五”期间将建设5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省级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完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竞赛机制。

鼓励各高校和有关单位积极承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落实配套政策和条件。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支持行业企业深化竞赛合作,拓宽办赛融资渠道。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在大赛中的作用,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与大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互联网+”、“创享杯”、“挑战杯”、“创享青春”等品牌赛事,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定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推介会,加强对“互联网+”等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的跟踪,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

九、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省就业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和指导,督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高校要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资金到位,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

十、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宣传和引导。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针对大学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整合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资源,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等公共信息,为有需要的大学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全方位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案例,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组织开展高校创新创业讲座和经验交流会,广泛培育高校“双创”文化,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成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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