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抓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各项工作,稳定经济发展基本面。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助企纾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

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防疫、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就业和民生,稳定经济发展基本面。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帮助企业脱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50%的“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存量一次性退还,增量自2022年4月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所得,免征增值税。退还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3日已缴纳的增值税。

4.对首次进入系统的中小型微型工业企业,落实各级奖励资金55万元:第二年未退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再奖励5万元;对连续三年未退出者再奖励10万元。

6.充分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不符合公开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预留给地方中小企业;对本地中小企业保留所有符合本地中小企业适用的公开招标额度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对分货物和服务给予6%至10%的价格优惠,对项目给予3%至5%的价格优惠:减免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实行“政府采购、智慧贷”网上融资服务。

7.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资金。对2022年首次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在市财政补助5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户补助1500元。以下部分全打折。农户脱贫并登记为市场主体后,可在扶贫巩固期继续享受“四不挑”政策和“洁净煤”补贴政策。继续扩大我县已有的各类涉农产业奖励补贴政策、劳动者补贴政策、自主创业奖励政策。通过省市风险基金平台注入风险补偿金,帮助更多农业企业获得贷款支持。

13.在市区步行街和丰台市场巷设置“夜市”,在三条主要街道规划“早市”,聚集城市的“烟花”。在乡镇所在地规划建设1-2个便民经营场所。

15.实施服务业提质增效,对2022年新增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的批发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新增营业收入500万元、销售额上限为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业务收入稳定增长7%至上限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户每年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对新增外贸出口破零但首次未达到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出口额5%的一次性奖励;对出口额每年稳定增长10%以上的外贸主体,每户每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

16.规划建设仓储物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除县城和乡镇以外的农村地区进驻我县的快递企业给予差别化财政补贴。

四、有效服务创业就业

17.盘活各类机关单位临街办公楼,重点出租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职工、搬迁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群体。,用于从事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活动。在现行政策期内,免收所有租金,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和市场情况适当减免。

19.依托乡镇、银行、社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代理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市场主体登记代理区,实现半天办结。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现“三免”服务,即第一套印章免费刻制、税务Ukey免费收取、邮件免费送达。拓宽市场主体登记多元化,体现个性化趋势,营造市场发展良好氛围,提高群众自主创业积极性。

20.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各类劳动者新就业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1000元。

22.企业新招聘员工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招用五类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参加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在岗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个人员工培训补贴。小微企业新吸纳五类人员并与其签订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履行合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提升一级技能的,给予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4.小微企业工会会费全额返还时间延长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寇荣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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