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社交平台构建起了互联网+生态圈

核心提示互联网社会不同于传统社会,其社交场域特征、成员身份和社会关系纽带等均呈现新特点,也带来社会信任和多重身份等问题。加快构建适用于网络空间的伦理和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法律和技术营造更健康安全的社会生活空间,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网络空间促

互联网不同于传统社会,其社会领域特征、成员关系和社会联系都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也带来了社会信任和多重身份等问题。加快构建适用于网络空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法律和技术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社会生活空,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Network 空促进社会关系的新纽带。

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框架中,公共领域源于私人领域,并沿着社会关系延伸。公共领域是“一个空理性互动的房间”,具有“独立和中介”的地位。然而,这种解释在网络社交领域受到挑战,因为正如曼努埃尔·卡斯特所认为的那样,“网络社会不仅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在互联网社会,社会领域的特点是“公私不分”、“非公非私”。

这个特性对社会生活空的影响是多维度的。一方面,公众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意见,维护法律尊严、社会秩序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另一方面,由于阶段性事项而通过智能设备实时连接的网络空成员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存在认知差异和文化差异,因此他们往往会在缺乏信任和同理心的网络空中做出非理性行为,甚至可能向现实社会传递负面影响。

在这种背景下,界定成员和影响力的标准发生了变化。性别、国籍、籍贯、家庭、职业、职务等相对稳定的标签。,因为生命之间的物理障碍空,使得人们形成边界相对清晰的社群,社会行为大多发生在社群中。而网络空中成员的定义和社群的划分,通常是基于兴趣、价值观、收入、消费能力,或者对某个话题表达的态度。韦伯衡量社会成员地位的三维指标——财富、权力和声望,在传统社会中难以量化;而衡量网间会员状态的指标通常只有一个空-流量,可以根据用户数、浏览量、赞数、转发数实时计算。在某种程度上,流量正在影响传统身份标签的有效性。网络节点的流量值代表了它在网络之间的位置空,也就是说它的影响力。这种影响会从网络空延伸到现实生活空,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信息传递渠道或者财富流向。当然,在成员不断快速变化的网络空中,影响力往往意味着更大概率的不可预测因素诱发的“翻车”风险。

哈贝马斯指出,交往行为是互动的,与自我发展相关。在此基础上,阿伦特进一步提出,公共领域以政治生活为主导,而私人领域以家庭生活为主导,关系到生命的存亡。其本质是个体生存空、隐私和亲密关系的建构。在传统社会中,社会关系的纽带已经从最早的初级群体的血缘、地缘,转变为次级群体的买卖、契约关系。但在互联网时代,家庭、家人、亲戚、同事的纽带重要性在下降,社会关系有了新的纽带。人们更愿意在网上与他人联系,在网络空中与同一个“圈子”、“群体”或“平台”的陌生人交流,交流感情,讨论话题,彼此分享隐私。麻省理工学院教授雪莉·图尔克(Sherry Turk)在分析了300多个大型在线社交平台15年后,发现了“后家庭家庭”现象:所有家庭成员通过他们的数字社交设备,独自生活在千里之外的信任和近在咫尺的不信任中。各种社交平台已经成为超大规模的多人协作实时同步系统。每个人都在争着把自己的生活秘密和别人现在的秘密分享给陌生人,随时向没有私人关系的人展示自己的私生活。内心价值、感情等的隐私。也成为了个人自愿主动向大众展示的内容空,虽然这意味着将自己置于某种危险之中。

加强互联网社交空治理

总而言之,互联网社交在很多方面重塑了社会生活空。在互联网兴起的早期,相关研究认为,在互联网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关系受到制度和规则缺失的制约,共享隐私的后果往往是安全和信任关系的缺失,以及这种缺失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这一理论可以追溯到穆勒,他认为个人自主、隐私和自我发展是人类发展和道德生活发展的最根本要素。心理学研究还发现,人脑机制有三种调节系统:报警系统、激励系统和归因系统。人脑机制经历了漫长的进化,形成了这三个调节系统的动态平衡,这是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基础。人们可以应对外部风险,实现身心发展,感受生存的价值。但在网络空中,成员之间并没有亲密关系或权利义务,匿名、分化、冲突的情况进一步挤压了建立亲密信任关系的可能性。虽然有些成员主动将自己的私人信息透露的很彻底,但尊重、友谊和信任永远是网络空之间最稀缺的社交品质。当安全和信任关系缺失时,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归属系统”将难以构建和存在,其他两个系统无法平衡,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不恰当的自我认知和归因模式而导致的社会认知偏差,由于社会空之间的文化多样性和价值多样性而导致的社会差异,由于心理投射放大现实问题而导致的偏见、焦虑、愤怒或孤独等。

随着社会成员对网络社会的逐渐适应,网络社会的治理和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面对互联网对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影响,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在不断调整应对策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为了促进网络空与社会生活空的良性互动,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推进治理。

第一,加快构建适用于互联网社交的社会伦理和治理体系空。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人最安全、最本质的存在是时间和历史中的当下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互联网加速与现实世界融合甚至重合时,那些不通过互联网传递任何信息的人就是“不存在的”,而活跃在互联网上的人则可能同时以多重身份存在。互联网形成的元宇宙与人类居住的宇宙有一个共同点:它总是动态变化的,没有边缘,没有中心,不断膨胀。但是,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人类世界的成员有新陈代谢,有生灭,而元宇宙的成员不仅“永生”,而且在空中同时与多个自我“共存”。这些现象,叠加上不同于传统的新的社会纽带,诱发出当下特有的社会问题:单一本体与多重身份的冲突,虚拟与现实的差异,负面情绪的聚集与蔓延,虚拟空与现实空的强力动员与干预,等等。因此,网络空之间的社会伦理和治理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是用法律和技术调整数字身份和真实身份的关系。它是互联网技术的产物,是一种新的生产工具。网络空是社会的产物,是人们数字身份的生命空。云计算不断收集人们的海量数字信息,将人们在现实世界空中的社交活动以更丰富、多样化的方式投射到网络空中。从现在开始,要从法律和技术层面入手,规范和引导互联网社交平台重视用户作为“社会人”的属性,以保护用户隐私而非单纯的技术应用为核心服务内容。比如你给数字信息加了一个密钥,在发布的时候会设置“遗忘权”选项,到了“有效期”就会自动销毁。“遗忘”并不是要抹去我们在社交空房间里的数字生活,而是赋予网络世界“仿生”的特性,让数字生活也能有一个生长、发展和消亡的时期,从而更好地界定网络空之间的场域边界,平衡人们的数字身份和真实身份,构建更完整、更安全、更丰富的社交生活/[

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期刊作者:王凤丽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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