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启动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工作。运营服务补贴最高可达3万元,个人可申请2000元充电补贴。
补贴对象为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该省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除了与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用补贴相关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车辆须首次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须注册登记;3.必须是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车辆;4.购买日期必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初始注册和许可日期应在2023年1月16日之前。
运营补贴标准为:
1.新能源货车运营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到3万公里后,可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申请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2.新能源城市环卫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到10000公里后,可申请运营服务补贴2万元/辆;
3.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后,可按大、中、小及以下车辆分别申请2万元、1.5万元、8千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在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能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充电量大于2000度的每辆车可申请充电费补贴2000元,充电量小于2000度的每辆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充电费补贴1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补贴不能同时申报。
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自愿申报,申报时间至2023年1月16日结束。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用户可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海南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点击菜单栏中的“奖励申请”,进入小程序申请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用户应上传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非个人用户应上传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后,以“资格确认—周期里程或收费金额核算—确认符合补贴要求—结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审核发放补贴资金。

通知强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将销售至我省并在我省注册的新能源汽车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并保证上传至省级监管平台的车辆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和连续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伪造、篡改数据等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涉案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汽车销售企业应积极协调相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同保证数据按要求接入,并回应消费者咨询;严禁汽车销售企业开具扣除政府财政补贴后的销售发票;汽车销售企业虚开销售发票或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涉案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核算里程”和“核算充电金额”原则上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后提供,无需用户单独提供;营运车辆要按要求全部接入省监管平台,非营运车辆在购买和注册登记时要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车辆接入省监管平台;对于更换车辆,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电池总存储容量等信息。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取消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享受补贴支持。
编辑:石坚|审核:李震|导演: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