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最新招聘信息

核心提示为了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和资格条件,详见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宁波市北仑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

宁波户籍或宁波市学生,户籍以2021年9月3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可凭原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年龄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务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要在简历栏备注“编外”信息;

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输入某人的名字

1.注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2021年10月18日16: 00。

网站:宁波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考生登录宁波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宁波市北仑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设定的条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2.初步资格考试

时间:2021年10月19日9时-2021年10月21日16时。

招录机关对考生最终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不能通过初审。

3.再次查询注册。

时间:2021年10月22日9时-2021年10月22日16时。

报名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4.付款确认

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2021年10月27日16时。

资格初审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考试费标准:50元/科。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已报名并确认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检查

1.笔试

笔试时间定在2021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卷加专业卷的,主要测试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50分;如果笔试科目是综合卷,综合基础知识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参考书。

笔试结束后,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平均分不足60分的以平均分指定。

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 3的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者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名单和笔试成绩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等相关信息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原居住地派出所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的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事业单位书面同意证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经人社部门组织后酌情进行补充。

审核通过后,会收到面试通知。

3.采访

采用面试百分制,70分以下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 6的比例合成。如总分相等,则以笔试成绩最高者为先。如果笔试成绩还是一样,加客观题后成绩高的排第一。

身体检查

在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招聘指标1: 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期间,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酌情递补。

检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指标1: 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文件。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后酌情递补。

宣传和就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决定聘用。

收到录用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资格。公示后的考生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被取消资格的,记入宁波市公务员考试记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四。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外地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和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专业课程为准,翻译成中文上传到报名系统。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签署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2019年、2020年未就业毕业生与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平。毕业生未就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在社保系统无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果丢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第三,个人档案要保存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相当于2021年我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终选定的职位为准。

申请人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号登记;必须和考试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和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确认缴费人数少于招聘指标人数的3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通过该岗位考试的人员,可在取消招聘指标公告发布后24小时内,以书面委托方式提交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传真至招聘办。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费用退回。

招聘计划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笔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贫困家庭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2日17: 00前将本人身份证和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招聘办。经审核后,可根据其出勤情况退还考试费。

应聘人员被录用后,须在北仑区服务满5年,国家规定的相关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留意一下。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相关培训,也没有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不要相信这些广告。

动词 (verb的缩写)与防疫有关的要求

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野外招聘活动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员体检防疫指南》的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疫情期间,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乘车证、乘车码和健康申报表。

“乘车证”和“走码”为绿码、参观地点右上角无*标记、现场温度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点。等待时,要求大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另外,如果有省外低风险地区14天内回宁波的,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治疗期间,以及未完成集中隔离期者,不得参加考试。

“乘车证”和“乘车代码”为红黄绿三种代码,并在乘车地点右上角有*号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入境者和考前21天内来自中国中高风险地区者不得参加考试。有近期境外居住史的考生,需提供国内首次入境地出具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生进入考场需要佩戴医用口罩;进入考场时,需要摘下口罩进行身份验证;考试时,考生可以选择是否戴口罩。

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打电话给我们。

联系电话:0574-89384218、0574-89384219;FaxNo。: 0574-89384221;监督电话:0574-8938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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