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争议后首案宣判,法院认定版权归属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核心提示《谭谈交通》版权争议风波持续不断。7月13日,厦门某公司接到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其在公众号上传了一期名为“《谭谈交通》超全名场面合集”的视频,被法院认定侵犯了成都游术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处该公司赔偿合理开支150

谭谭流量版权之争仍在继续。7月13日,厦门某公司在成都天府新区收到成都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其在微信官方账号上传了一段名为《谭谭流量的超级全名场景采集》的视频,被法院认定侵犯了成都优树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该公司支付合理费用1500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发帖人记者注意到,这是谭谭流量版权纠纷持续后,法院审理并判决的第一起案件。据发帖人此前报道,7月10日夜,知名交通法治节目《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其主持的《谭谈交通》视频全网下线,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引发关注。

发帖人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成都广播电视台这一维权部门,主张谭谭交通的版权权利,并对维权活动和版权进行了授权,由第三方公司开展谭谭交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维权活动。此前,关于谭谭流量的版权归属问题,众说纷纭。版权纠纷一审判决后,也回应了社会上关于谭谭流量版权归属的争议。一家被判侵权的厦门公司负责人告诉发帖人记者,目前有上诉计划。

谭谭交通著作权纠纷第一案宣判,判被告侵权1500元。

根据发帖人记者获得的判决书,优树公司提出,2022年3月29日,优树公司发现厦门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微信官方账号上传谭谭流量视频。成都优树认为,该公司非法转载涉案作品,已经严重侵犯了优树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优树公司提起诉讼,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删除视频,并索赔为停止侵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

2022年5月25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在答辩中称,优树公司微信官方账号上与“谭谭流量”相关的视频是从其他微信官方账号转发过来的,该视频是混剪的二次创作,不侵犯优树公司的著作权;公司也第一时间删除了侵权视频,阅读量低,影响范围小,没有任何商业用途和盈利。

成都电视台版权声明。

法院认为,《谭谈交通》视频属于原创智力成果,属于视听作品范畴。成都广播电视台是涉案音像作品的作者。优树公司经成都广播电视台授权,在授权区域内、授权期限内享有包括《坦坦交通》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财产著作权和维权权利,并有权提起诉讼。

法院还认为,涉案侵权视频为长视频编辑成短视频使用或传播,截取的片段与权利作品相同。被告利用网络,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转载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使公众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侵犯了优树公司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作品的权利。

2022年6月28日,法院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并赔偿成都优树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500元。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500元的理由是,鉴于优树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和侵权公司的违法所得,并考虑到涉案作品的原创性和播出周期,考虑到成都优树公司委托律师分批提起诉讼,法院酌情决定了被告的赔偿数额。

法院认定《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属于成都广播电视台。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法院还对《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认定,此前有不同意见。

根据判决书,法院查明,2022年1月30日,成都广播电视台发布版权声明,声明成都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为《平安成都》《红绿灯》栏目制作方。自2005年3月28日起,《坦坦交通》在《平安成都》、《红绿灯》栏目播出。成都广播电视台也发布“声明”,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和成都电视台于2005年11月合并为成都广播电视台,2009年12月更名为成都广播电视台。更名后,作品署名中仍使用成都电视台的呼号,故红绿灯栏目末尾署名的“成都电视台”为成都广播电视台。因此,成都广播电视台原创制作了《坦坦交通》节目,并拥有该节目的版权。

成都广播电视台对红绿灯和坦坦交通的授权书。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判决书还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向优树公司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载明:授予优树公司《红绿灯》节目视听作品及所有谭谭交通段的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并对上述权利进行转授权。许可第三方发行的权利,包括维权的权利,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发函、投诉、提起诉讼、采取刑事措施、获得赔偿。授权期限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授权区域为中国大陆。后有书公司委托成都梅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红绿灯节目及谭谭交通所有视听作品在网络上存在著作权的情况进行取证,并有权进行转授权,成都梅子公司委托北京解析公司进行取证。

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谭谈交通》视频属于原创性智力成果,属于视听作品范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署名作品或者产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成都广播电视台是涉案音像作品的作者。法院认定,成都广播电视台授权的娱乐公司在授权区域内、授权期限内享有涉案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的财产著作权和维权权利,有权提起诉讼。

版权纠纷之后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7月11日晚,成都广播电视台以律师声明的形式,通过当地媒体发布了关于《谭谈流量》版权纠纷的最新回应。回应称:维权行为仅针对公司未经许可不当获利的经营主体,不针对任何个人;所有维权活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维权工作授权给成都优树,维权活动由优树公司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7月11日下午,一份由成都优树文化公司提出的与成都广播电视台的合作文件被曝光。在这份文件中,约定双方对维权收益和授权使用收益进行分成,其中成都广播电视台从维权中占35%,从娱乐文化中占65%,从版权使用中占46%。

这份文件也将成都广播电视台再次推向舆论的焦点。多位网友爆料称,成都优树的注册地是一家服装店,企业调查显示,成都优树公司成立于2018年,参与者0人,企业62家,地址相同,疑似空贝壳皮包公司。网友纷纷质疑,作为市级电视台,为何选择一家疑似“空壳”的成立不久的公司授权维权。整个过程是否完成了招标过程?双方的“版权分成”协议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成都优舒公司注册为服装店。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据上游新闻报道,多名消息人士证实,《谭谈交通》节目的版权保护行动是由其原创播出平台——成都三大都市生活频道发起的。去年9月负责该频道的蒋已升任成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分管业务运营,蒋也直接负责此次舆情事件的处理。

至于成都广播电视台与优树文化的版权合作协议,一位内部人士李鹏表示,双方的合作协议在去年9月就完成了成都广播电视台的内部审批程序。“网上流传的共享协议细节与上一次签署的版本不同。这份合作协议是原播出平台成都三中以经营项目的形式提交给成都广播电视台审批的。完全是相关业务决策会议讨论出来的,合同上也用了电视台的公章。电视台的主要领导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电视台公章的使用是需要审批的。”

国内多家电视台版权相关工作负责人均表示,电视台等版权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保护是目前国内版权市场的通行做法。至于成都广电为什么选择成都优树参与维权,李鹏表示,合作是走了审批程序的,但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家疑似空空壳公司的公司进行合作呢?“恐怕只有当事人和三套公司出来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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