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通辽市属地自媒体平台账号登记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属地自媒体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我市范围内自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通辽市属地

为进一步完善本地自媒体服务管理,促进我市自媒体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通辽本地自媒体平台账号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1.通辽本地民间机构或个人注册运营的自媒体网络平台账号或应用;

2.含有通辽市各级行政区划名称和突出地域特色名称的自媒体网络平台账号或应用;

3.账号类型包括:微博、微信、Tik Tok、Aauto Quicker、今日头条、搜狐、网易等网络发布平台;

4.在通辽发布新闻资讯、热点资讯、提供信息服务的自媒体账号;

凡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均在本次报名范围内。

二、报名方式

民办机构和个人在注册自媒体网络账号或申请时,须提供《通辽市自媒体平台账号登记表》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三。登记表

1.线下报名:向通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纸质版;

2.邮箱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tlswxbzf@163.com邮箱;

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四。集中注册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3月17日。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1.自媒体经营者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注册,通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严格按照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对各地平台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管;

2.填报机构或个人应当对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如果开通多个自媒体账号,需要单独填写登记表;

4.集中注册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自媒体网络账号或应用应及时填写《通辽市自媒体平台账号登记表》,并在开通后30日内注册。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在30日内在通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更新原注册信息。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

提交材料:nmgtlsw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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