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超过10%改成外包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

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帮助企业恢复工作生产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专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汇总报各省级机关劳动关系司。如在推进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沟通反馈。

附: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9日

附件

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

派遣用工是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补充用工形式。近年来,我省劳务派遣用工快速增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超三工、超比例用工、“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期,特别是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少数劳务派遣单位采取“高额返费”恶意招人,推高企业用工成本,扰乱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中的潜在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帮助企业恢复工作生产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劳务派遣用工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提升劳务派遣用工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坚决遏制和纠正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用工合法、经营守法、管理规范的劳务派遣用工新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推进劳务派遣信息化管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更新为契机,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本地劳务派遣管理信息台账。积极推进省人社融合信息平台应用,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协调,实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年度经营报告核查网上办理。探索建设劳务派遣信息化管理平台,汇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年审、信用等级评价等各类信息,推动劳务派遣管理更加高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注重劳务派遣用工数据与用工登记、社会保险、税收、市场监管等数据的比对共享,及时动态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动态和发展趋势,加强劳务派遣用工风险监测预警。

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和劳务派遣监管。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创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检查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和设施、管理制度等许可条件。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许可条件。切实履行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审核与管理的衔接,完善与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商、信息交流、业务协同、联合核查等审核与管理的衔接机制。对于通过告知承诺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对劳务派遣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交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涉嫌虚开发票等违法线索,及时通报税务机关等部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的动态监管功能,加大对劳务派遣的随机抽查频率,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加强异地监管,外省劳务派遣单位在我省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人社部门应当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备案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并纳入监管范围。

加强劳务派遣就业指导。会同上海、浙江、安徽三省市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引导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经营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指导,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三性”岗位和用工比例的限制性规定,落实同工同酬要求。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台账,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制度。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核查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结合年度核查开展信用评价,强化信用结果运用,将核查结果载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在本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积极推动颁布《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地方标准,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体系,推进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社会信用等级管理,不断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提高劳务派遣单位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劳务派遣用工维权执法力度。进一步畅通调解服务平台、调解仲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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