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相城区2022年公共管理工作的意见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
它属于该地区的所有公立小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一体化一揽子服务实施方案》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做好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芗城区为公办小学,按教学区招生。
第二,教学领域
见附件4,或登陆“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招生对象和方式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相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教学区内的学龄儿童。招生以“人户一致”为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都在教学区内。
适龄儿童家长在教学区有住宅物业。家长提供以下材料:①教学区内适龄儿童父亲的不动产权属证明;②与父亲同书的适龄儿童户口本。
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教学区有住宅物业。家长提供以下材料:①教学区内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权利证明;(2)三代同堂的户口本。
适龄子女及其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租住公房或未变更的居民楼。父母提供以下合法有效证件:①市政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与父亲同书的适龄儿童户口本;③无房管部门出具的芗城区、龙文区房产证。
“不动产权利证明”是指规划用途为“居住”的商品房的产权证,或提供以下之一:①产权登记证明;②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③购房发票、贷款抵押合同;④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在项城市小、项城市二小、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樵中心小学、闽南师范大学小学、进修小学六所学校同一物业内,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就读教学区内小学。
2.待建学校教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西樵中心小学
西樵中心小学因古城拆迁改造,今年仍按原教学区组织新生报名,采取“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数抽签”的方式。经审核后安置在项城市小公园校区或龙市附属小学,学籍建立在西桥中心小学。
魏源小学、渡头小学、前山小学
①未纳入原市尾小学拆迁范围的相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今年仍由市尾小学按原教学区入读一年级。采取“学生自愿入学+随机数抽签”的方式,经审核后安置在南坑中心小学、玉兰学校、岳口小学、名人学校,学籍建立在市尾小学。
②原渡头小学和前山小学教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就读山治中心小学。
③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已纳入拆迁范围但未安置在石围小学和西湖区的,在教学区外租房居住。可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租房协议等相关材料向租住地学校提出申请。这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网上报名,可以在报考的学校报名。
3.“中国女排之家”基地项目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相城区原小学教学区的拆迁户,由政府进行异地安置。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可持户口簿和拆迁协议到项城市小新华校区申请登记。产权人变更的,房屋不再保留就读学校资格,但可以就读通北中心小学。这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网上报名,可以在报考的学校报名。
4.户口已迁入但未交房的适龄儿童。
这类适龄儿童不需要网上报名,可以在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随户口迁移到其他县的子女
1.申请外县户籍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外县户口簿;②父亲在2022年8月1日前出具的相城区居住证;(3)父亲在相城区就业的证明或营业执照。
2.符合条件的户籍在其他县区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所居住的教学区就读,不得跨校重复申请或提供虚假信息。父亲已购买教学区内的住宅房产,或能提供近一年内在相城区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证明,且子女在该校就读的,同等条件下子女可优先录取。

3.项城市小、项城市二小、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巷口中心小学、金峰实验小学、进修小学8所学校不接受其他县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接收这些适龄儿童的学校的具体安排如下:
户口随迁子女在项城市小公园校区和西樵中心小学教学区内外均可申请就读蒋斌小学。
项城市小新华校区教学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名人学校。
在项市第二小学内、外县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新桥中心小学。
东铺头中心小学教学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通北中心小学。
巷口中心小学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南坑中心小学。
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进修附属小学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湖滨小学。
户籍在金凤实验小学教学区内外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就读白松小学。
4.符合条件的市端小学教学区内其他县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古塘小学。原渡头小学、前山小学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山治中心小学。
当符合条件的其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将采取随机数抽签的方式公平结算入学。未被选上的适龄儿童将被转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机会。
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拥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在教学区内的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可持不动产权证书、在大陆居住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材料在教学区内的公办小学报名。这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网上报名,可以在报考的学校报名。
各种优待对象
对驻漳州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队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各级部门的优惠政策,区内各小学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1.漳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父母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人武部审核确认。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根据省市有关优惠入学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
3.介绍有天赋的孩子。根据漳州市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人才办统一审核后提交区教育局。
4.台商子女。在相城区投资经商且实际居住在相城区公办小学教学区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统一审核后,报区教育局。
以上优抚对象无需网上注册。纸质版花名册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优先考虑就近入学。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为确保规范有序招生,我区公办小学按照以下时间和程序招生:
1年8月3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布招生通知。招生通知应在校门口公示,内容包括:学校教学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入学条件、家长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程序、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2.8月8日至12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漳州教育”微信官方账号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平台将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3月15-16日,网上报名不成功者,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学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4月17日至21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报考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审核和确认。
8月5月24日,我们将组织学校逐校检查新生入学资料。
6月26日至8月28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将在校门口的墙上张贴三天。
8月30日,学校组织新生报名。
8月1日,9月,正式开课。
五、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督导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招生公告,指定专人讲解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新生逐一调查、审核、填表、分类、确认;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的宣传、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招生全过程。招生必须严格按照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2.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成立咨询办公室,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做好走访群众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规范招生行为。学校要强化法制观念,阳光招生,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个严禁”。坚决杜绝各类招收未满年龄、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择校送学,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4.规范信息收集。学校要规范注册信息的采集。按照材料不要、信息不要的原则,严禁收集家长职务、收入等信息,不允许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重复收集学生信息。
5.实施信息核查。实行“小学招生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招生流程,方便招生。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将严格审查,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材料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都要有两人以上审核签字。如发现适龄儿童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6.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除项城市蓝天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外,普通小学应当接收本教学区域内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得歧视、排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
7.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学校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建立、转移、中止和继续学习等程序,及时准确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学籍一致、学籍随行”。禁止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出现“学籍分离”、“注册空注册”、“双重注册”、不注册等情况。9月30日前,各学校需通过“福建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档工作。
8.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级规模标准,按照随机分配的方式均衡分配新生班级。
9.实行“零起点”教学。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小学一年级实行“零起点”教学,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幼科学衔接。
10.狠抓控制辍学巩固提高工作。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完善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对于在教学区域内不能按时上学的学龄儿童,学校应该了解情况。无故不上学或以“私塾”、“国学班”、“查经班”等名义到全日制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主动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入学,做好劝返工作,防止学生因无正当理由长期缺课而实际辍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到校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11
.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查处“有偿招生”行为。区教育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