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业设备管理办法解读

核心提示铁路专业设备管理办法1. 管理职责1.1 铁路科对铁路蒸汽机车、散装车辆、工务设备、电务设备、通用机械设备进行专业管理。铁路专业设备管理依据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我厂专用铁道情况进行管理与实施。1.2 铁路专业管理各级职责: a)铁路科

铁路专用设备管理办法

1.管理职责1.1铁路事业部专业管理铁路蒸汽机车、散装车辆、工务设备、电气设备和通用机械设备。专业铁路设备管理按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和我厂专用铁路情况进行管理和实施。

1.2铁路各级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责:

a)铁路段的职责是:贯彻上级制定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铁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铁路现行的有关规定,制定铁路特种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和修理规定,制定岗位责任制、巡回点检制和预检预修制,指导和督促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执行,建立设备管理网络;b)提出大、中、小修计划

c)及时整理分析设备运行维护中的各类技术资料,建立设备档案;

d)组织设备事故和故障的抢修,调查分析设备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e)加强与铁路专业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做好外购设备维修工作;

f)每月定期召开设备会议,传达工厂设备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解决专业组设备维修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对于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工厂其他设备管理部门和铁路专业部门联系沟通;

g)参与设备的前期管理和专业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制定。

1.3铁路段级设备管理职责:

a)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工段生产和设备使用实际,进一步完善工段级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程,完善巡检制度、预检预修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落实;

b)做好工段专用设备的管理工作,注意设备的维护,有计划地做好设备的预检和修理工作;

c)做好设备使用的动态管理,合理组织动力设备的使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d)做好备品备件的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1.4铁路队级设备管理职责:根据上级制定的设备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以及工段对设备管理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合理润滑保养,定期检查设备并做好记录,参与设备大修和小改,参与设备事故和故障的原因分析。

2.2.1铁路专业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管理与实施,按照铁道部现行设备运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规定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维护要求、故障原因、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设备专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操作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知道和掌握操作要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3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合理使用和正确操作。对运行中的设备,要随时掌握仪器仪表指示值的变化,及时调整,严禁非法超载和超设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的运行水平和运行水平。

2.4机车运行主机设备的技术状态控制:

a)使用中的机车锅炉水位应保持在3-5分钟,每个轮对的横向间隙应在6mm—16mm,传动装置应保持在1-3mm;

c)风压表指针应在规定范围内:主风缸780 kPa-820 kPa,制动管和均衡风缸500kPa

d)蒸汽压力表应为1450kPa和1500kPa。当压力恒定时,当压力超过20kPa和40kPa时,应打开第一和第二安全阀。

e)减压时,正确掌握每辆车的排气时间,观察风速计;均衡风缸制动管每下降40kPa,机车制动缸就上升10kPa。紧急制动时,风速计情况:均衡风缸制动管降至零,机车制动缸上升4.5kPa,分配阀安全阀开启;

f)运行中,由于各管路漏气,气泵调压器电感应在0.02MPa以内,使用单阀制动时,需6-8秒,紧急制动需3-5秒,达到300kPa,缓解时3秒内降至40kPa以下;

g)机车煤水车制动缸的行程应在155±15毫米范围内;

h)使用粘重时,速度应低于30km/h..2.5现场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要求记录准确、真实,不得随意涂改。应定期回收和归档,并以旧换新。对设备的关键部位、重要部位和高温观测点进行观察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效处理。分管负责人负责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6设备运行设定值的确定应严格遵守和控制,不得擅自更改。经实践证明确认需变更的设定值的变更,应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讨论,由相关专业部门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交给设备操作人员,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试运行阶段的相关信息,以便掌握变更后设备的运行情况。

2.7设备维修2.7.1专业组和子专业组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铁道部现行规定,合理划分设备现场维修管理的岗位责任区域,相关专业之间应有明确的分界线,以合理确定各专业的设备维修细则;

2.7.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各专业应结合设备联动运行的特点,参与设备运行每班的维护工作,以确保设备运行中的故障能及时发现并排除。2.7.3设备专业的设备操作、操作、维护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按照专业组和厂部的设备检查、维护规程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填写记录;

2.7.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班责任明确,记录完整准确。全员参与设备维护管理,做好设备的安全防护、防潮、保温、降温工作,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整洁,保持设备“四无”、“六不漏”,努力提高设备现场管理水平。

3.设备抽查和定期检查

3 .1点检制是我专业队在运行中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实施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具体实施要以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岗位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为重点。通过检查运行中设备的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的隐患、异常和故障,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和完好率。

3.1.1专业组例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分专业组不少于三次。

3.1.2岗位点检标准: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生产实践和设备维护责任区的划分,明确规定每台设备的点检位置、点检内容、点检周期、点检方法、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a)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声音、振动和异味;

b)润滑系统的工作状况

c)运动部件是否移位、变形或焊接;

d)目视检查零件是否有焊接、变形和裂纹;

e)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和紧固件是否松动;

f)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g)安全设施的检查

h)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I)通过有效的方式尽快解决识别出的问题;

j)根据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铁路专业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三台机车;b类:散装油轮、公共工程设备和电气设备;C类:其他机电设备。

3.2设备专项检查:对专业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状况检查,掌握设备的磨损、变形、老化等异常程度,确定调整、修理和更新的措施,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4.维修管理4.1专业设备应按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专业组应有相应的设备检修计划,并按铁路专业部门确定的检修计划和时间安排设备的计划检查,检查路上设备的状况,确保安全运行。

4.1.1铁路专业部门委托维修的设备,应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修理单位,以利于问题的有效及时处理;

4.1.2对于自行维修项目,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现行维修标准进行处理。

5.补充条款

5.1本办法由工厂电机部和铁路部负责起草和管理。

5.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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