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时代,网络上有不侵权的东西吗?
@新熵原创

作者李丽丽,编辑李丽丽,八月见。
1710年,英国王室同意签署《安妮女王法案》,第一部现代版权法诞生。
在此之前,内容市场没有版权的概念,有一些监管制度和印刷特权许可来保护出版商的出版权。
类似于今天的互联网平台,当时的出版商靠着自己不创作的内容赚了很多钱。直到《安妮女王法案》的诞生,这部2500字的法规才证实了一件对现代版权制度意义深远的事情:作品产生的收入与创作者直接挂钩,而不仅仅是出版商牟利的工具。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第一部著作权保护法比较粗糙,比较理想。它假设创作主体明确且可追溯,作品能够平衡公益与私益,维权目的是保护作品传播...
300多年后,这些模糊地带恰好构成了谭乔的现状:作为创作成员,他是否拥有《谭谭交通》的版权?基于公益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仅通过诉讼赔偿而非运营作品进行维权的行为是否应该得到支持?
事实上,如果将谭乔目前的经验扩大到整个内容市场,互联网内容创作者很可能面临无处不在的“版权狩猎令”。
未注明出处的图片,第三方软件提供的付费音乐,部分使用的字体或图案等。在数字时代,这些版权人不明、使用标准不明的元素,成为了时时刻刻悬在创作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受到“版权流氓”的攻击。
你的创作侵权吗?
“版权流氓”是“知识产权流氓”的一个分支。其典型特征包括非著作权实施者,对他人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以营利为唯一目的起诉[1]。
他是贾冰一家金融网站的经理。在6月的最后一周,他收到了来自三个不同组织的三份侵权通知。最大的文案附有258条侵权信息,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最小的文案有两张被告知侵权的图片,而这两张图片是2016年发布的。
“赔偿金额是每幅1万。这三个机构与协议相同。”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贾冰最终在律师的建议下关闭了运营了三年的网站。
实际上,按照知识产权的诉讼费标准,每一个不超过1万元的法律主体,交纳50元的诉讼费。也就是说,主张侵权的三家公司,无一例外都是以最低的起诉费用要求最高的赔偿。这也是大众维权公司常用的诉讼方式。
根据贾冰提供的信息,其中一家起诉公司在其注册信息中声称主要从事摄影服务。据调查,近两年诉讼案件共223件,均为“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成都优树文化有限公司对谭谭流量发起了投诉,同时也起诉了十几家大的互联网公司,包括华为、爱奇艺、哔哩哔哩、爱车快和字节跳动。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检索到33700份文书,其中图片侵权案件数量最多。最新的处罚涉及汉华伊美有限公司和北京华实聚合有限公司有数千起侵权诉讼。
面对制度健全、业务熟练的专业维权团队,被诉企业几乎无能为力,只能赔钱了事。相对于视频、图片等“显性”资料,一些“隐形”的“版权刺客”更难防范。
在连夜清理了一批视频后,刘玉仍然心有余悸。“毫不夸张地说,我当时吓出一身冷汗。”
她经营企业账户已经三年,自认为是互联网“老油条”。她不小心发表了视频脚本片段和图片配乐。就连字体也只用思源粗体、阿里普汇等免费开源字体。
直到有一天,她接到领导的通知,要求查看运营和推广资料。为了更仔细的考虑,她查询了一些编辑软件的使用标准,才发现里面的“默认加粗”是不能商业使用的。
“公开发布,后果自负。真的是被告,只能承认赔偿。应付不了诉讼是一方面,商业账户肯定涉及大量的合作和推广。如果客户知道了这个错误,就很难再达成合作,人们会觉得搞内容这么不专业。”
刘玉的担心不无道理。2019年,卢松松博客收到汉仪字库的《字体侵权告知书》,被告知因使用“免费字体网站”批量下载后团队成员混合使用的汉仪凌信体滑和汉仪雪峰体滑两种字体而成为诉讼对象。
办公软件中常见的字体,如仿宋体、黑体、楷体、微软雅黑等,一旦涉及商业使用,可能涉嫌侵权。而字体类网站对“免费下载”的解释往往很模糊,用户一不小心就成了侵权人。
避开“看不见”的元素并不意味着心安理得。平台方拥有的版权范围不同,也可能使作品侵权。
“Tik Tok软件编辑的视频上传到小红书,被投诉删除。”一家艺术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向新熵讲述了最近的遭遇。“投诉的原因是使用了一段只能在Tik Tok使用的背景音乐。后来有人说,不仅是音乐,剪贴提供的一些字体和图案也只能在Tik Tok的生态中使用。问题是用的时候没有提示,只能靠口口相传不断摸索。”
沉睡的版权,主动维权
长期以来,中国网络盗版猖獗,为无处不在的“版权刺客”的发展提供了温床。
很多素材库打着“免费”、“开源”、“共享”旗号的潜台词是:仅供个人使用。这意味着,当它被发布到平台上并按下回车键时,创作者就陷入了埋伏。
经过“背刺”,很多企业和个人明白了互联网的生存法则:免费最贵。
更多的时候,侵权纠纷会被认为是国人版权意识淡薄造成的,而不足和过度其实是版权保护的两个方面。
早在2018年,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就发微博批评国内某公司的商业模式:他开发了一个系统,组织大规模搜索未经授权使用其图片的各类企业,然后开出天价,不接受删除,直接要求天价赔偿。

在文章的最后,张颖表示愤慨,“等着吧,总有一天……”但四年后,这种商业模式变得更加“成熟”,遍地开花。
据Phoenix.com介绍,成都优树“每天有超过10000台机器在SOC自系统中运行”“每天监控近百万分钟的大数据”,可以将原本不少于一年的版权侵权索赔流程缩短到8个月以内。
大规模维权的需要也催生了上游的全网检测业务。一些小型技术公司开发了音乐、图像、视频、文本、软件代码等检测系统,并申请了专利。
这意味着,在大众维权商业模式依然可行的未来,“版权刺客”的野心将不仅仅局限于对企业实体发起诉讼。在严密的检测网络中,互联网上的一举一动都会面临更大的侵权风险。
钱江视频数据显示,2020年字体侵权相关案件数量较2019年增长29.4%,较2011年增长10057.89%,这意味着过去10年中国字体侵权相关案件数量增长了100倍。
案件数量指数级增长的背后,很难说没有“版权刺客”帮忙。因为这显然是一个有“规模效应”的生意。
对于在诉讼中充当原告的“版权刺客”,通常会用一个小规模的企业来“试一试小刀子”。一旦胜诉,他们可以在大陆法系国家积累越来越多的诉讼辩护经验,英美海商法体系也会支持先例判决。
类似的证据链和防御策略,“版权刺客”可以将成千上万的小微企业送上被告席,大大增加其盈利机会。
参考美国版权法的发展,这和美国的滥用诉讼差不多。2013年,据美国法院统计,“版权流氓”针对普通用户发起的诉讼占所有版权侵权案件的43%。2014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上升至46%[2]。
时至今日,即使欧美国家出台了“避风港原则”和“三振出局”制度打击恶意诉讼,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智力发明、Vringo等版权巨兽。
“版权困境”仍未解决。
通过《安妮女王法案》的议员们不会想到,现代版权制度已经编织了一张保护作者的大网,被困的不仅仅是盗版印刷商。在充满陷阱的创作环境中,每个人都是“惊弓之鸟”。
一方面,通过诉讼获利的公司赚得盆满钵满;另一方面,少数个体的原创作品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维权成本高。
与专业维权不同的是,对于个人或小团体来说,无论是保留原创作品完成版权登记,还是收集侵权证据提交非法获利,都面临着更高的成本和更长的周期。
复杂的版权体系在不经意间提高了维权的门槛,给专业维权留下了组织空,如一条既融合又包含对立的大毒蛇,建设与破坏同时存在。
这显然违背了版权保护的初衷。《著作权法》开篇就明确规定,立法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鼓励创作传播。但现在前半句深入人心,后半句却让创作者百感交集。
“谭谭流量”事件带来的广泛思考还在于,互联网的创作边界在哪里?无数案例厘清了界限,也带来了更大的讨论。
解说UP Main Valley Amo影视,因“X分钟带你去看电影”的形式,被迪士尼等5家公司告上法庭。我们争议二创给作品带来的是热度还是伤害?
游戏主播PDD因在直播间演唱《再借天堂五百年》被版权公司索赔10万元。我们争议的侵权赔偿的标准范围应该如何界定?
谭谭交通第一案宣判。从结果看,成都优树胜诉,厦门某公司微信官方账号因转载一段混播视频被罚款1500元。据媒体透露,被判刑的公司不服判决,准备上诉。这一次,维权公司的资质和手段成为争议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考虑到成都优树公司委托律师分批提起诉讼,采取了“酌情赔偿”的方案。或许,法院也认为这种维权行为不当。
考虑的并不是谭sir强调的“公益作品应该向全民开放”,而是作品进入传播环境后,如何平衡著作权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过分关注私人利益而对公共利益关注不够也被视为知识产权的滥用。
矛盾的是,著作权的滥用并不属于可诉侵权的范畴,也就是说,对于法理上明显的“版权刺客”行为,并无责怪之意。侵权案件的广泛讨论带来了版权意识的提升,但并没有解决创作者的困境。
网站被关闭后,贾冰对所有图片网站失去了信心,在减少发帖频率的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画廊。“我宁愿要一张科学文章里自己拍的慧面照片,也不愿和这些公司扯上任何关系。”
刘玉打算辞去运营商的工作,并准备以自己的经验开设自己的账户。“如果做不到,也可以教一些运营人员如何避坑。如果你在这方面吃亏比较多,那你就是行家。其实大家都是侵权的,区别只是有没有针对性而已。”
建立版权制度的初衷并不复杂,立法者希望人类文明能够在前人的基础上得到更好的发展。理想的情况是,若干年后,知识成为文明,进入人类的公共领域,自然成为免费的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作品在循环,创作在进行,复杂的博弈永不结束。
参考资料:
网络著作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孙同
安妮女王版权法的诞生:从特权到版权宋会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德国版权法的过度扩张--兼谈信息法的一些零碎想法。Thomas Hollen和韩彤,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
二次创作下网络信息平台的责任分析与规制。韩瑞聪,上海政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
Matthew Sag,版权滚动,实证研究,100 Iowa L.REV.1105
【关注新熵视频号查看更多优质内容】
本文首发于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新熵。文章内容属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Hexun.com的立场。投资者应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