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我市城市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
7月21日,记者从商丘市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及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8月1日起,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行范围按时间、道路、区域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到市区。
会上,商丘市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汇报了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总体情况;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直属机关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就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悉,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商丘市开展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切实加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规范化管理。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城市交通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座谈会和听证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城市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的规定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商丘市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规范管理通告》。
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疏堵结合、保障先行、系统治理、源头控制、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实施车辆禁行管理、公职人员带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部门联动分工、社会参与,积极稳妥推进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7月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自2022年8月1日起,分时间、分道路、分区域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行。
为保障城市居民出行,我市将在市区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加密站点、增加班次、优化线路、延长首末班车发车时间等措施。、提升服务能力,拓展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车辆数量,增加学生公交线路,增加学生公交车数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保障学生上下学需求。
7月21日,在商丘市交通秩序管理和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委直属机关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就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我想了解一下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在市区禁行车辆、禁行时间、禁行路段方面的具体规定。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贾洪亮:禁行车辆包括:电动三轮车;未依法登记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
涉及民生的邮政投递、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实行总量控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车辆外观标识号,存档备查,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禁行范围:第一阶段禁行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7时至21时,禁止车辆通过禁行道路和区域。
神火大道禁行路段:朱敏路至华商大道;中州路:朱敏路至华商大道;贵德路:朱敏路至华商大道;凯旋路:朱敏路至北海路;文化路:中州路至凯旋路;南京路:中州路至凯旋路;北海路:中州路至凯旋路;宋城路:睢阳大道至紫晶路。
禁行区域:火车站、高铁站区域:贵德路以西、胜利路以南、凯旋路以东、朱敏路以北道路。日月湖地区:睢阳大道以西、宋城路以南、中州路以东、帝喾路以北的道路。商丘地区:古城环城路以内的道路。
第二阶段禁行: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禁行区域24小时禁止车辆通行。
禁行区域:中州路以西、朱敏路以南、凯旋路以东、古松路以东、华商大道以北道路。火车站、高铁站区域:贵德路以西、胜利路以南、凯旋路以东、朱敏路以北的道路。日月湖地区:睢阳大道以西、宋城路以南、中州路以东、帝喾路以北的道路。商丘地区:古城环城路以内的道路。
第三阶段禁行时间:2023年9月1日起,禁行区域24小时禁止车辆通行。禁行区域:商都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梁青大道以东、华商大道以北的道路。
记者:开展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相关部门做了哪些工作来保证公众参与这一重大行政决策?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乐妍: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5月13日至6月11日,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并在网信商丘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汇总结果来看,80%的受访者对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规范管理表示理解和支持。举行听证会。2022年5月27日,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规范化管理,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听证公告,向社会征集12名听证代表。6月8日,根据报名人数远超预期的情况,按照保证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原则,将原定的12名代表增加到24名,涵盖8大类,其中快递行业代表2名,电动车生产行业代表2名,电动车销售行业代表2名,拥有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居民代表6名,没有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居民代表6名,律师2名,人大代表2名。6月20日,听证会正式召开。会上,听证代表达成广泛共识,一致表示支持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规范管理。
组织专家论证。6月19日,组织专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交通秩序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对拟发布的公告和致社会公众的公开信进行了修改完善。
记者:对城市交通秩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一定程度上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市交通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改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进一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卢: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城区学校、住宅小区、市场商圈、园区企业分布情况,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出行需求,重点满足中小学生、市民购物、就医、通勤等出行需求。
优化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后,计划投入运营公交线路89条,其中常规公交线路63条,学生专线26条,主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提高作战保障能力。依托市区四纵四横主干道,在凯旋路、神火路、贵德路、中州路等客流量大的路段运营4条快速公交,在南京路、文化路、北海路、宋城路等路段运营4条干线公交。开通学生公交线路。经与相关学校对接,市公交公司已投入377辆车,为主城区18所学校提供“点对点”的公交运输保障。
不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客流特点和季节变化,市区主要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应当适时调整。主城区首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5: 10,末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21: 20。充分利用GPS智能调度等科技手段,科学、合理、灵活地调度公交车辆,确保乘客及时乘车、快速出行。开展文明志愿者活动,引导乘客在客流高峰时文明礼让,排队上车,维护乘车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记者:在交通秩序的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治理方面,学生家长也特别重视。教育部门和学校如何在做好协调工作的同时保证学生的交通畅通?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张文:根据职责分工和部门职能,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治理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师生家长宣传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安全隐患和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市交通局和市公交公司优化公交线路、延长终点站、增设站点、加密公交班次等。计算愿意乘坐公交车的学生人数、公交车在禁行区的位置等基础工作。合理调整上下学时间,实行错峰、错时上下学弹性,规范放学后送队管理,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记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或者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城市交通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监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考虑?下一步工作中会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规范和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尚: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三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本地区拼装、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拼装、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组装、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防止非法拼装改装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记者:在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城管部门在规范和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聂惠民:市政管理局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上路行驶、乱停放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集中管理,在城区设置临时集中停车场。经过多次踏勘选址,并与三区城管相关单位对接,初步在市区选定3个集中停车场,三区各1个,总面积约5200平方米。其中:睢阳区1个,位于北海路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约2000平方米;1个示范区,位于南京路与宓尚大道交叉口附近,面积约3000平方米;1梁园区,位于建设路与常征路交叉口西北角,顺达驾校北300米路东,面积约200平方米。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在示范区内再规划选择一个集中停车场,大致位于长江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角,面积约10亩,以满足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集中停放的需求。
记者:在城市交通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中,对公职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公职人员应该怎么做?
直属机关市委常务副书记张艳丽: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条例。直属机关市委牵头组织市直各单位公职人员进行承诺。公职人员在整个市区范围内自觉不乘坐未依法登记的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步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市级机关学习大讲堂组织交通法律法规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公职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公职人员带头推动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的实施。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其近亲属遵守《关于开展商丘市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和《商丘市促进文明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市民。开展“路长制”劝导活动,组织机关单位志愿者对重点路段进行日常巡查,文明劝阻未依法登记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路段行驶;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文明停车,维护路段公共安全卫生。
公职人员带头宣传规范管理、综合整治交通秩序的要求。公职人员积极参与“安全文明交通”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宣传《商丘市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规范管理通告》的各项规定,引导市民遵守交规,安全出行。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公告,坚决抵制造谣和发布虚假信息。带头学习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参与交通安全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
来源:商丘日报
编辑:朱传秋实习生:程诗妮
审核: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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