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将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特殊设备的使用。
全省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88.12万台,比2020年增长9.28%,其中锅炉3.4万台,压力容器43.81万台,电梯102.06万台,起重机19.87万台,特种机动车辆18.77万辆,客运索道24条,大型游乐设施2164个。还有4250万个气瓶和3.22万公里的压力管道。2012年以来,全省特种设备注册数量变化如下图所示: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专用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
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3241家,持有许可证3507家,其中设计单位93家,许可102家;制造单位514家,持有许可证581张;1,628个安装和维修单位,有1,771个许可证;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1006个,许可证1053个。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许可。
全年共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84600份。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数量及比例见下图: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信息。
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397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8个,区县级216个,区县派出机构1152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1587人,区县派出机构1152个。
全省获批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8家,其中省局直属机构1家,市局直属机构3家,企业自检机构4家。持有检验师资格证2581张,共计6881张;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807个,共计2606个证。此外,还有3个型式试验机构、145个气瓶定期检验机构、5个安全阀校验机构和43个“两地”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和执法监督。
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了854台锅炉、4.94万台压力容器、707.35万个气瓶、20.03万个压力管道元件、1380个特种设备零部件的制造过程,监督检查了12.45万台特种设备的安装和4630台特种设备的改造维修,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了2.92万个质量安全问题。定期检验在用特种设备116.25万台,发现并督促企业解决质量安全问题53.69万个。对855.32万个在用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
全省大力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24.16万人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1.5万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423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事故概况。
全年我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5起,死亡5人。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为0.03。
事故的特点。
按设备类别:压力容器事故1起,电梯事故1起,现场特种机动车辆事故3起。其中,压力容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20%;电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20%;外地特种机动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60%。
按发生环节:使用环节发生5起,占比100%。
根据破坏形式;承压设备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机电设备事故【电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主要特征是碰撞、挤压、碰撞等。
2012年以来万起特种设备事故趋势及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分类统计见下图:
事故原因。
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到位和操作不当造成的,占案件总数的100%。操作不当表现为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操作失误。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占比见下图:
事故原因按设备分类如下:
1.压力容器事故1起,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2.电梯事故1起,安全管理维护不到位。
3.外地特种机动车辆事故3起,均为违规操作和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三。专用设备的能效
省内两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对112份锅炉产品设计文件进行了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
全省锅炉生产企业制造的锅炉625台,平均测试热效率为燃油蒸汽锅炉92.54%,燃气蒸汽锅炉94.05%,燃煤蒸汽锅炉89.07%,其他燃油蒸汽锅炉94.60%。燃油有机热载体炉95.56%,燃气有机热载体炉92.55%,燃煤有机热载体炉86.48%,其他燃料有机热载体炉86.57%;热水锅炉95.00%;其他燃料热水锅炉90.00%。对4033台锅炉进行能效测试,燃油蒸汽锅炉平均热效率为88.15%,燃气蒸汽锅炉为91.37%,燃煤蒸汽锅炉为85.60%,其他燃油蒸汽锅炉为82.30%。燃油有机热载体炉86.15%,燃气有机热载体炉88.96%,燃煤有机热载体炉85.88%,其他燃料有机热载体炉81.70%;燃油热水锅炉90.38%,燃气热水锅炉91.35%。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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