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案为例]
如果有一天,有人提出要租你的手机,用支付宝转个账户,办个合租,每天给你几百元的租赁费,包吃住,你会动心吗?对于很多人来说,支付宝就像一张银行卡,里面存储了很多私人信息,难免会有负罪感。但是,有些唯利是图的人真的愿意把自己的手机借出去让别人用支付宝赚点小钱。不知道,这种做法不仅为犯罪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也让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就像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回顾]

20出头的胡很早就辍学在家。他失业了,由于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生活经常陷入困境。有一天,他在微信群里偶然认识了张。对方主动提出租用他的手机,用支付宝“转账,办积分”。每天200元,给他提供吃住。虽然意识到对方做的并不是什么正经事,但急于赚钱的胡还是答应了。借出手机后的一天,胡小江发现自己的支付宝每日流水远远超过正常开销,支付宝被冻结,无法使用。这让对方利用自己的支付宝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更加真实。然而,知道其中区别的胡自信地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他和张某约定用他人手机转账,每笔业务获利1000元。随后胡某通过他人租用8部手机,提供给张某进行支付宝转账,从中获利8000余元。
不久后,在一起网贷被骗案中,办案人员循线追踪,终于将胡抓获。后由麟游县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罪对胡提起公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在这个“一部手机走遍天下”的时代,大家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珍惜和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千万不要因为小便宜而成为犯罪的帮凶。
资料来源: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