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卡涉案,公安机关对其冻结,这些卡为何涉案呢

核心提示本文转自:江门市公安局“我真是好后悔,不该起这贪念,为了赚一点钱走错了这条路,现在失去了自由和青春,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近日,犯罪嫌疑人梁某主动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悔恨地向民警说。近年来,租售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

本文转自江门市公安局。

“我真的很后悔。我不应该开始这种贪婪。为了挣点钱,我走错了路。现在我失去了自由和青春。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近日,犯罪嫌疑人梁主动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向警方忏悔。

近年来,租售公众账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恶推手”。为严厉打击涉“两证”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代号为“杀鸟”的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涉“两证”刑事案件。共刑事拘留125人,行政拘留53人,扣押涉案银行卡734张。

设立窝点,公司化经营洗钱。

“没问题,相信我,肯定是合法的,而且不花什么钱。”24岁的梁在朋友的劝说下“赚点零花钱”,无奈之下,他加入了以谭为首的“两证”犯罪团伙。在“低投入高产出”的双重诱惑下,他开始了洗钱之路。殊不知,他已经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梁某交代,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按照公司运作三班倒。有专人负责转账汇款的操作,团队管理,后勤保障,甚至有人专门负责考勤。“里面的人基本都是同学或者亲戚介绍的,都是熟人。”梁某交代,他们接到指令后,会按照老板的指示,用收缴来的银行卡将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就这样,一笔非法所得被该团伙成功转移,梁也拿到了洗钱金额的部分提成。

但是,违法犯罪行为终将暴露。市公安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以谭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境外招揽洗钱业务后,组织大量人员购买和租用银行账户、绑定手机卡进行洗钱活动。发现线索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进行侦查。深挖扩线后发现,该团伙有10多名固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在掌握确凿证据、摸清犯罪框架后,专案组立即展开收网行动,在江海区天鹅湾小区将涉嫌洗钱的犯罪嫌疑人谭某等5人抓获。现场起获手机25部、手机银行账户25个,查获该团伙用于洗钱的银行账户73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诱人的“兼职”其实是个陷阱

只需要提供个人银行卡和手机号,就可以“天天赚钱”。这种看似诱人的洗钱“兼职”,其实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你一不小心就掉进了不法分子的陷阱,成为了违法犯罪的帮凶。

广义的“两卡”包括手机卡、银行卡、物联网卡、企业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所谓涉及“两卡”的违法犯罪,主要是指非法获取、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手机卡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等犯罪行为提供流量语音、支付结算。

“两卡”违法犯罪门槛低,租售一卡收入少得可怜,但法律成本很高。除了被处罚,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发现诈骗、赌博、贩毒等上游犯罪,可能会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小利,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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