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一女子沉迷网络赌博,利用职务之便编造各种理由。她多次骗取朋友200多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个空,最终被桥东警方抓获。
在外人看来,王是一个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成功女性。她在邢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工作业绩一直不错。然而,2019年,我爱上了网络赌博,失去了积蓄。我还是不死心,开始想办法骗朋友的钱。利用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她向丈夫的很多朋友谎称自己的保险公司近期扩大业务需要资金周转,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几个朋友相信了她的谎言,纷纷汇款。很快她得到了一百多万元的贷款,但很快她就输光了。每当朋友催她,她就编造各种借口推脱。

为了继续赌博,她向朋友谎称现在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一旦贷款成功,她可以连本带利还钱,但要先交一笔公证费。朋友为了拿回之前的借款,只能选择继续信任她,借给王几十万。但就像以前一样,石头沉入了大海。没有回音,王还是以各种理由耽搁了。直到今年3月,几个朋友通过多方打听,保险公司不想再拓展任何业务,王越来越难联系上。感觉情况不对,他选择报警求助。桥东刑警四中队民警经过侦查,掌握了王某的身份信息和犯罪事实。

经过蹲守,5月26日,民警在其住处将王抓获。王承认诈骗所得200多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