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断卡行动网上在逃

核心提示闽南网12月31日讯31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断卡”行动成效,部署开展“百日千人进万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并发布《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民警展示查获的作案工具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

2008年12月31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破卡”行动效果,部署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千人进千家”集中宣传活动,并发布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展示警察缴获的工具

据悉,为深入落实全市“强基础、促稳定”三年行动要求,全面防控电信网络诈骗,泉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控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泉州市公安局还将同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所谓“断卡”是指手机卡和银行卡断了,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以及企业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自10月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抓获涉卡嫌疑人2424人,打掉收卡、售卡团伙14个,采取强制措施610人,银行处罚2264人,函告处罚10949人,训诫1698人。涉案银行卡和手机卡月度线索分别下降41.07%和75.92%,上报的电信网络诈骗警情也呈下降趋势。

缴获的犯罪工具

缴获的犯罪工具

根据上级联办下发的涉案“两证”线索,泉州公安机关逐一快速核查落地,积极开展全链条打击,通过侦办诈骗、组织偷渡、走私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两证”黑灰产业违法犯罪。11月18日,公安机关组织“7.31”专案统一收网,摧毁位于晋江、南安、安溪等地的23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成功切断一条境外赌博诈骗犯罪分子支付结算个人银行账户的通道,缴获个人银行卡及企业账户7291套,作案用手机798部,冻结银行账户130个,资金191.1元。

泉州晋江联合破获“7.31”跨境银行卡贩卖案。

2020年11月19日,在省厅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泉州、晋江公安机关刑侦、经侦、技侦、网安等部门联手,通过3个多月的研判,深入行动,出动警力200余人,对“7·31”专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南安、安溪、晋江等地摧毁犯罪窝点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现场扣押现金22万余元及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冻结银行账户130个、资金191.3万元,涉案金额2亿余元,成功切断一条为境外赌博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支付结算的通道。

今年7月初,晋江市局从省厅下发的一条线索入手,发现了一条跨省跨境贩卖银行卡的犯罪线索,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专门指示泉州晋江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泉州、晋江两地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相关部门精干警力成立“7·31”专案组,对线索进行全面核查研判。经过三个多月的连续作战,专案组已经全面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分工、运作模式和落脚点。

11月19日,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泉州市局领导的直接指挥下,专案组分成抓捕、冻结、审讯等14个工作组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经初查,2019年7月22日以来,该犯罪团伙在泉州石狮、晋江等地设立多个窝点,从全国多个省市出售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处购买银行卡等作案工具,通过海运至菲律宾,出售给犯罪分子进行网络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该犯罪团伙累计运输个人银行卡4600余张,买卖个人银行卡或公众账号10万余套,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泉州、石狮打掉一个非法倒卖电话卡犯罪团伙。

今年10月,石狮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石狮市宝盖区一男子手机号码出现异常情况。经过进一步侦查,一个非法开售电话卡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鉴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电话卡多,泉州、石狮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面开展案件侦破工作。10月中旬,分别在北京、石狮、晋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某等15人,缴获作案手机15部、身份证识别器1个、作案电脑6台、手机卡300余张、户口本若干,一举摧毁该犯罪团伙。

经查,该团伙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表弟查某长期在云南某县经商。他们从县城某通信运营公司负责人张某及该通信运营公司下属运营门店购买空白色电话卡。同时,他们从李某处购买大量公民个人身份,对收购的空白色电话卡进行实名认证,然后通过某物流公司将实名认证的电话卡邮寄给石狮黄某。黄某将这些电话卡卖给东南亚国家,最终被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赌博和电信诈骗。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公民们: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为切实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保护群众的“钱袋子”,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总结了市民最容易上当受骗的10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其防范措施,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和防范诈骗的能力。

1.网贷诈骗:让受害人下载假贷款“app”,骗取信任后,以支付手续费、本金利息、解冻费、验证还款能力等为由实施诈骗。

2.网络兼职诈骗:承诺受害人支付账单,前期返还少量佣金,后期增加账单金额和金额,但不再支付佣金或返还本金,骗取当事人本金。

3.网购诈骗:散布出售商品的信息,编造各种理由要求离开购物平台,诱骗买家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进行支付,骗取货款。

4.冒充客服诈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网购信息后,冒充网站客服,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验证码等。以退款为由,骗取钱财。

5.冒充老板诈骗财务:“克隆”,伪装成公司负责人的微信或QQ,加公司会计为好友伺机发布虚假转账指令进行诈骗。

6.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要求其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以涉嫌犯罪为由骗取资金。

7.网恋杀猪:通过交友网站、聊天交友工具与事主“谈恋爱”。确定恋爱关系后,通过网络赌博或其他投资方式,诱骗被害人钱财。

8.冒充领导亲友行骗:通过冒充领导QQ、微信,主动添加企业主、辖区同事为好友。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急需用钱为由,让被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

9.虚假短信链接诈骗:发送带有虚假网址链接的短信,诱导受害人点击链接,窃取当事人银行卡账户密码和信息,并私自复制窃取。

10.投资理财诈骗:利用投资心理,诱骗被害人下载理财APP进行投资理财,使其先获得小额收益,大量资金投入后,骗取被害人投资款。

警方提示: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最终离不开“让你转账”这个关键环节。请牢记注意事项,始终坚持“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轻信陌生电话,不泄露个人信息,转账汇款要核实”。公民朋友们,防控电信网络诈骗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千家万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防骗宣传防范,共筑防骗长城,守护所有家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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