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鄂城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扎实推进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电信诈骗犯罪,打掉一个“跑路洗钱”诈骗团伙,抓获涉案人员4名。
近日,凤凰派出所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一条可疑线索。城市居民吴某名下的银行卡频繁出现换钱现象,有多笔电诈案件受害人的转账。吴某涉嫌协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跑路”洗钱。在情报专班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局的勤奋和情报整合下,经过缜密侦查,方巍、赵昊等。凤凰所办案组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后,将准备参与逃跑的、姜、张某、毛等4人抓获,当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等涉嫌洗钱工具若干。

经查,2022年5月以来,伙同男友蒋、蒋的侄子张,通过出售他人银行卡,帮助他人“潜逃”牟利。而男友姜的8张银行卡跑了29万元,共获利4000元,张的4张银行卡跑了26万元,共获利3000元。

所谓“跑分”,是指洗钱或诈骗团伙通过平台招募用户,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让用户的二维码或银行卡账户为他人收款。这些租赁的支付账户将被广泛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非法活动,以此敛财、转账。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转移资金,将目光投向普通用户,并承诺高额利润,普通用户也参与其中。不法分子利用了用户钻法律空子、不懂法律的心理,从而实现洗钱的目的。“打分”给非法资金的转移带来隐患,帮助“打分”的普通用户也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我们关系很好。他说给我几千块钱好处费,我就答应了。”面对派出所的审查,吴某等人后悔了。
目前,该团伙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姜、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鄂城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毛已被依法训诫,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非法获取、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犯罪嫌疑人;诈骗推广和“跑路”洗钱都是违法行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来源:鄂州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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