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获利7000

核心提示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 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去年12月,张某某因赌博

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近日,经曲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罪判处有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某某当庭认罪服法,不上诉。

去年12月,张某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于是以办理信用卡为名,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他人,从中获利千余元。经查,其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100余万元,仅用一张银行卡就诈骗26万余元。

到案后,张某某从未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根据综合客观证据,认为足以认定张某某已涉嫌通过信息网络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活动,但仍向其提供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以检察官张某某为切入点,向张某某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释法说理。最后,张某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放弃了蒙混过关的想法,表示自愿认罪,接受处罚。

起诉提醒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频发。为了防止违法犯罪,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密码交给别人投机取巧用来赚“快钱”。你要知道,法网历史悠久,但是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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