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助人是一种好品质,
但近年来,在各种网络犯罪中,

我们看到的“帮助”行为,
已经不是什么好词了。
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都是犯罪!
1.求助并呼吁排水
2022年2月24日,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在我区某办公楼内高频呼出一个诈骗号码,随后我区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警方调查后发现,以陈某某、刘某某、范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在我区租房成立工作室,招募业务员冒充某贷款平台的运营人员,使用境外手机卡,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给客户打电话。经营者以客户近期有资金周转需求为由,宣传其网络“贷款平台”贷款额度高、利息低、放款快、无手续费。运营商在遇到有贷款意向的客户时,会诱导客户在“贷款平台”上添加客服的支付宝账号和企业微信账号。一旦添加了客户,骗子就会以各种理由索要各种费用,最终导致客户交钱后被骗。
经审讯,陈某某、刘某某、范某某对冒充贷款平台客服为诈骗团伙“引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刘某某、范某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帮忙跑路洗钱
2022年3月,东明县公安局根据上级下达的线索,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调取崔某发的银行流水,发现其银行卡短时间内交易多达400笔,金额达200余万元,与其收入完全不符,涉嫌用于电信诈骗和洗钱。

经查,该团伙利用个人银行卡和个人二维码,帮助网络赌博诈骗等上游犯罪团伙进行转账洗钱。确实是洗钱团伙。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最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成功落网,缴获手机30部、银行卡60余张。至落网时,“跑路”团伙搭建的平台已累计洗钱2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帮助诈骗团伙设置诈骗设备。
2022年6月13日,我局接到市局线索,有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名门杜诗小区附近操作GOIP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通讯服务。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6月13日,我局民警在菏泽市牡丹区名门杜诗小区西门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庞某社、卢某顺抓获。
经查,2022年3月8日至4月2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庞某社、陆某顺明知其在网上实施诈骗,仍通过其网上的GOIP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服务,以获取非法利益,非法获利5920元,致使被害人被骗29.72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助信罪是什么?
我们来看看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新增加的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对其所犯罪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菏泽市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提醒
以后会有人找你帮忙的。

借张卡转走。
果断回答:不会。
不要贪图小利,不要碰运气。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那也叫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