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18日下午,昆仑派出所、分局反诈骗中心民警通过分析研判,结合前期侦查线索,分析出朱某所在位置。得知情况后,民警连夜驱车800公里赶到外省某市,摸清朱某的行动轨迹。次日上午,民警在嫌疑人朱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查,朱某如实供述了其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涉案金额共计138万余元。目前,朱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第二,把银行卡借给前夫,然后卖掉。淄川一“糊涂”女子被抓。
近日,城南派出所根据分局反诈中心和上级推送的“断卡”线索,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涉嫌利用其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洗钱,办案民警对其行踪和银行卡进行分析研判,锁定其犯罪事实,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查,嫌疑人王某竟称自己“一时糊涂”。原来,王某的前夫刘某曾索要王某的个人银行卡,刘某明确告诉王某要“把银行卡卖掉赚钱”。王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他之前也在网上看到过类似的事情,可能是让别人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网络诈骗,但他还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前夫刘使用牟利。
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男子为收取2%好处费,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跑分”339万。
7月20日,黑旺派出所根据分局反诈中心和上级推送的“断卡”线索,发现李某名下的银行卡出现异常。经办案民警缜密侦查、细致梳理,李某银行账户具有短时间内交易量大、收款人分布广等洗钱特点。在固定了“跑分”的犯罪证据后,办案民警在分析研判李某的活动轨迹后,驱车300公里来到外省某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称在网上看到“跑分”的广告获取利益,于是联系对方,将自己的银行卡给对方“跑分”。我也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2%的好处费真的很“诱人”。经查,李某如实供述了其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共计339万余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借银行卡一天赚3000?想“赚快钱”,被抓了。
近日,路派出所民警在深挖一案件巡线时,发现辖区内王某银行卡在短时间内有大量资金进出。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会同分局反诈骗中心认真梳理线索,扩大研判,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自称通过某网络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网友。对方说卖他的银行卡很容易赚钱,租一张银行卡一天3000块。明知对方会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王仍将其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共计103万余元。
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