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需要让别人刷几天自己的银行卡,不仅要照顾吃喝,还要按照“流水”的比例支付一笔“手续费”。如果这样的“好事”落到你头上,你做还是不做?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多数人都会考虑其中的风险。然而,石家庄的一名男子李觉得这是一个快速赚钱的好方法。他以自己的名义将几张银行卡寄到江苏徐州,交给犯罪分子,刷了110多万元的“流水”。他带着一万多元的“赏金”回到石家庄,没几天就被裕华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晚,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兴刑警中队根据上级指示,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中队长组织警力在雨花区某村出租屋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据李某交代,今年4月初,他在住处用手机上网时,看到一网友在某聊天软件上发布“招聘”广告,大意是“刷银行卡每万元可赚100元”。担心没有收入的李动了心,联系这个网友得知对方想借自己的卡帮助境外赌资“过境”。李觉得这钱可以赚,于是在4月份把自己的6张银行卡都带在身边。经过两天的“运作”,将上述物品归还给李,并按照110多万元的“流水”总额给他1万多元的费用。4月16日,李乘火车返回石家庄,并将赚来的钱用于日常开支。

本以为刷了田里的“流水”,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很快被警方抓获。
经进一步讯问,李某还交代,2020年3月,他开始非法收购包括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在内的“套装”。通过网络与陆某某等人联系,然后交给其“家里”使用。因为和“回家”有矛盾,4个月后购买倒卖银行卡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几个人只好分道扬镳。在此期间,李也做了一些其他的工作,但他没有赚到钱。本以为帮人刷“流水”是个赚钱的好办法,没想到刚下了一次网。
根据李某的指认,裕兴刑警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在石家庄市正定县某小区对卢某某进行打击,在其身上搜出银行卡118张及配套手机卡、u盾等。在他的住处。据陆交代,这些都是他去年收购的。本来是要卖了赚差价的。因为和“回家”吵了一架,又没有其他渠道卖,只好先放了。
目前,李某、陆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来源:赵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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