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警方捣毁诈骗平台

核心提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再租借、出售给他人或者简单地用自己账户转转账想着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自以为找到了发财的门路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日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根据线索,缜密侦查一举抓获9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用身份证办银行卡

出租和出售给他人。

或者干脆用自己的账户转账。

想着轻松赚钱。

我想我找到了致富的方法。

但是这种行为可能

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最近几天

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

根据线索仔细调查。

一举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7月27日

烈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本市居民王名下多个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异常。

一批不明资金流入,然后迅速转出。

凭着职业敏感,警察顺藤摸瓜。

对这条线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在分部合成操作中心。

在市局反诈骗中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以李为首的犯罪嫌疑人

是一个境外网络赌博平台。

实施“逃跑式”洗钱

“邦信”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消灭这个团伙

烈山分局成立专案组。

围绕李、王等人进行深入调查。

通过仔细的触摸和安排

这个团伙的三个窝点被查出。

8月2日

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

在市区的三个窝点中,李、王等。

9名嫌疑人被成功抓获。

当场缴获手机10部、银行卡20余张。

一万多元现金。

经过审讯,我了解到

今年年初

李在网上学了一个。

“轻松赚钱”之道

就是用自己的银行卡。

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收钱。

从中抽取佣金获利,俗称“跑分”

李把这种“赚钱”方式告诉了王

两人一拍即合。

随后又分别找到了冯、黄等社会上的朋友。

李负责联络场馆,协调指挥。

其余人员使用自己办理的多张银行卡。

通过买卖或租赁。

为平台“跑分”的犯罪活动

截至事件发生时

该团伙涉案银行卡流动资金高达千万元。

李、王等人非法获利。

分别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现在

李等9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助信罪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新增加的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对其所犯罪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有七种严重情况:

向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

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

通过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两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的;

受助对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严重情节。

此外,解释规定,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核实受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水平,但相关数额累计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买卖或出租“两证”都是违法的。不得将自己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企业账户和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买卖或出租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业务限制、严格账户管理、法律惩戒四大处罚。

自己的“两张牌”不应该卖。

其他“两卡”不宜购买!

知道如何赚钱

不要自己以身试法!

来源:淮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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