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卡”行动以来,人民银行金华中心支行组织全市银行机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其中,非法买卖银行账户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危害严重,必须坚决打击。今年以来,金华已宣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68起。
典型案例1

2020年10月,王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办理了3张银行卡并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人民币300元,并约定按使用情况加收费用。王出售的其中一张银行卡,后来被证实用于电信网络诈骗。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1日,该卡交易额达到105万元,涉嫌犯罪。后被东阳市人民法院以“扶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典型案例2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陈某在明知他人银行卡可能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15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其身份证办理的3张银行卡及u盾。之后该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境外赌博网站积分,其中一张银行卡流水人民币2977万元,涉嫌犯罪。后来,陈某被婺城区人民法院以“扶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典型案例3
2020年5月,周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持有的三张银行卡以每张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后来这三张银行卡的资金流入共计720余万元,其中一部分被证实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周磐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再次提醒:收购、出售、出租银行账户是违法行为,可能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诈反诈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同时,如果发现有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线索的,请及时拨打96110报警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