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办法》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应当识别、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据悉,《办法》已经2021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未开户的客户,金融机构会严格登记服务。
《办法》第九条提出,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未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金兑换、票据支付、实物贵金属交易、各类金融产品销售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外币1万美元以上的。
第十二条指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从事基金销售的机构向未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交易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者等值外币一万美元以上的。
第十七条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一次向客户销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为未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签约或绑卡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1,000美元以上,或30日内累计双边资金收付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1万美元以上。
针对上述三种情形,《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此外,《办法》还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虚构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很多年前,央行要求一天提取5万以上的现金,需要验证取款人的身份证件。

早在1997年,央行就发布了《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每日一次从储蓄账户提取5万元以上现金,必须要求出纳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核实后进行支付。如果一次性取现超过20万元,出纳必须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以便银行准备现金。对于一天内超过5万元的现金支付或一天内多次累计超过5万元的现金支付,银行应逐笔登记,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并按月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2001年12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当时,因违规发放大额现金问题又开始凸显。少数金融机构非法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避银行债务,逃避国家税收,甚至造成一些重大经济犯罪。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当时规定:“为加强对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除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已颁布的《关于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居民个人一次支取5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或一天内累计多次支取50万元以上的,开户银行应于次月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单独登记备案
2019年12月,央行决定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2020年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大额现金管理将在河北、浙江、深圳分批试点。试点后,对公账户管理额度起点为50万元,私人账户起点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在试点地区,起点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款,办理业务时需要登记。大额现金管理的对象是商业银行发生在柜台、在起始金额以上、有现金实物的存取款业务。按照目前的门槛金额标准,各试点地区大额现金存取款笔数约占总数的1%。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工作人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现实生活中,个人账户10万元的大额现金管理起点不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第一,目前国内有很多支付方式,现金、账单、转账、网上、移动等,应用广泛。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可以满足绝大多数大众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第二,绝大多数公众的日常现金使用量会低于大额现金管理金额的规定起点。第三,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充分保护公众存取款自由。客户只要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款没有限制。四是对主动要求现金服务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采取措施提前保障现金服务,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能力。

在与《办法》一同发布的《答记者问》中,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为了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能力。
这位负责人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对反洗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因此,随着国内金融业务的发展创新和国际反洗钱标准的不断变化,现行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发挥反洗钱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和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中的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吴洋
编辑柴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