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虚拟货币成为洗钱新手段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洗钱犯罪人

核心提示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9日电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洗钱犯罪221人,提起公诉707人,较2019年分别上升106.5%和368.2%。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联合发布6个惩治

中新网3月19日电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以洗钱罪批准逮捕221人,起诉707人,比2019年分别上升106.5%和368.2%。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今日联合发布六起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利用比特币的跨境洗钱案,反映出虚拟货币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洗钱手段。

这个洗钱案的上游犯罪是集资诈骗案。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对陈某波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波潜逃境外。

2018年年中,陈某波将300万元非法集资款转入其前妻陈某分行的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8月,为了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智与波离婚。

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陈某知止在明知陈某波因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并潜逃境外的情况下,仍将上述300万元转入陈某波个人银行账户,供陈某波境外使用。

此外,根据陈某波的指示,陈某分公司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低价出售,然后在陈某波设立的微信群内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所得款项全部转给矿工换取比特币钥匙,并将钥匙发给陈某波用于境外兑换。薄熙来还没有到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分院帮助陈某博以银行转账、比特币兑换等方式向境外转移集资诈骗,已构成洗钱罪;陈某集资诈骗的事实可以确认,其潜逃境外不影响陈某分行洗钱犯罪的认定。2019年10月9日,陈某分行因涉嫌洗钱被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某分行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分行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示了虚拟货币领域的洗钱风险,建议加强对新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和金融情报分析。中国人民银行将此案作为中国反洗钱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的经验。

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负责人介绍,金融系统的反洗钱职责体现在防范和协助打击两个方面。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包括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义务,协助行政、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相关资金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收集、反洗钱监测分析、反洗钱调查等职责。依法配合侦查监督机关对相关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金融系统可以为侦查洗钱和相关犯罪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和资金流动证据。

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收到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258万份。各级人民银行发现并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926条,开展反洗钱调查7804起,向侦查监督机关移送线索5987件;配合侦查监督机关对3321起案件开展反洗钱侦查,协助破获涉嫌洗钱案件710起;刑法第191条宣判的洗钱案件数量是上年的3倍多,配合严惩洗钱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其他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专项综合执法检查,依法对537家义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处罚金额246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自行洗钱”构成洗钱罪的规定。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如果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就不再被上游犯罪吸收作为处理赃款的后续行为,而单独构成洗钱罪,从而加大对洗钱罪中受益最大的上游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

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修改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司法解释,明确长期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争议点,调整一些不适应执法司法实际情况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室负责人表示,“自行洗钱”定罪是刑法对洗钱犯罪作出的重大调整。检察机关将遵循加大对洗钱犯罪惩治力度的立法意图,理解和执行刑法的新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洗钱案件时,要强化打击“自行洗钱”犯罪的意识,以及同步审查上游犯罪案件是否涉嫌洗钱的工作程序,认真审查上游犯罪分子是否存在“自行洗钱”行为,发现遗漏洗钱罪的,应当提请有关部门移送起诉或者自行侦查;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可以直接以洗钱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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