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落网,洗钱链断裂,他们有了“新想法”|今晚九点半

核心提示三名主犯雇用多人操控大量银行卡拆分上家打入的资金通过特定App将资金转换成虚拟货币帮助犯罪分子完成赃款转移一名主犯落网后其他人有了“新想法”……虚拟货币交易,简单易上手,却深藏玄机。一伙人通过操控大量银行卡拆分资金,再通过特定App将资金转

三名主犯雇佣多人操纵大量银行卡,将家人打入的资金拆分。

通过特定App将资金转换成虚拟货币

帮助犯罪分子完成非法资金的转移。

一名主犯被捕后

其他人有“新想法”

……

虚拟货币交易简单易用,但却深具神秘色彩。一伙人通过操纵大量银行卡将资金拆分,然后通过特定App将资金转化为虚拟货币,借机完成赃款的转移。今年4月29日,由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事实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毛葱、张志辉等6名被告人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8万元至1万元不等。宣判后,被告人毛葱、张志辉提出上诉。近日,滨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受利益驱动,主动加入“跑分”行列

中学毕业后,朱韦烨来到邹平的一家铝厂工作。不久后,因为父亲患了癌症,他想多挣钱养家。由于缺乏技能,朱韦烨一心想着如何赚快钱和大钱。一天,小学同学张志辉趁机邀请他:“我在这里确实有兼职。你会做吗?”如果你想做,明天来找我。”朱韦烨没有多想,很快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朱韦烨按照张志辉的指示拿了他的身份证,和他一起去了一栋写字楼里的日租房。小房间里有五六个人,朱韦烨认出其中一个是韩朝,几年前他们一起做过排水帮的搜查。此时,朱韦烨心里犯了嘀咕,“这不会犯法的”。

见到朱韦烨后,韩朝热情地和他打招呼,并让毛葱拿着朱韦烨的手机下载一款名为“火币Pro”的软件。然后,在毛葱的要求下,朱韦烨先后办理了4张分属不同银行的银行卡交给韩朝,当场获得现金奖励4000元。随后,朱韦烨被安排盯着电脑,以便及时发现流入银行卡的钱。慢慢地,朱韦烨熟悉了工作流程,看着毛葱等人只要在电脑上操作、购买虚拟货币“跑分”,每天就能拿到几百块钱。他吃醋了,主动加入了“跑分”,负责盯着一个叫“享赚App”的平台。

“我理解的‘跑分’,就是来历不明的钱被洗白了。具体来说,我们不断把收购的银行卡账号告诉最后一家。他们把钱打进银行卡后,我们会通过上一家指定的手机软件,比如‘火币Pro’、‘OK兑换’之类的app,把银行卡里的钱全部买成虚拟货币,然后发到上一家给的网站,然后我们就可以在家里提现了。”虽然朱韦烨能交代“逃跑”的过程,但经查,他在这个犯罪团伙中仅起辅助作用,真正的主犯是韩朝、张志辉、毛葱。

渐进式,“黑吃黑”的资金池

早在2014年,当张志辉在一家工厂工作时,他认识了当时的工头韩朝。后来工厂效益不景气,两人干脆离职,一起出去了。在此期间,他们认识了失业在家的毛葱。2020年初,韩朝通过别人认识了自称来自台湾省的富商高德友,了解到一个安全可靠、可以赚大钱的行当。随后,韩朝、张志辉、毛葱一拍即合,在高德友的授意下招人,成立了专门购买虚拟货币的平台,取名“享赚App”。韩朝负责联系高德友,张志辉负责在电脑上操作网银转账,毛葱负责到处招人和购买银行卡。

后来,毛葱招募了老乡宋洋、马涛、李军强、刘冬冬等人。和朱韦烨一样,他们先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寄到家里,并获得一些报酬。然后,他们从熟人那里租借或者购买银行卡,然后逐渐发展成一个自称兼职的微信群,从陌生人那里购买大量的银行卡,按照层级收钱。在这个团伙中,最高层的员工由家人支付工资,其他层级的人根据购买的银行卡数量获得不同的提成。在这种模式下,卖卡人只需提供一张银行卡、u盾和匹配密码,即可获得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截至案发,已识别出100多张银行卡。

韩朝被抓的消息传来后,张志辉和毛葱商量,将手中的“黑钱”转到10多张银行卡上,然后层层转入转出,混淆资金来源,最终提取现金56万余元。当手中的钱被一个[/k0/]挥霍殆尽,毛葱、张志辉等人想要重操旧业,被布控已久的警方抓获。

准确认定犯罪,准确打击犯罪。

“通过串并案件,我们研究了辖区内电信诈骗报案受害人的资金流向,发现有多笔资金流入了宋洋等人名下的银行卡,因此认定杨松友有重大作案嫌疑。然后,我们发现在案发期间,宋洋经常和四五个人一起租一个房子,我们怀疑这是一个窝点。控制之后,他们就会被消灭。”警察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2021年4月,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盗窃罪,将张志辉、毛葱等7人移送惠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该案存在三个疑点:一是对张志辉、毛葱等人利用手中大量他人银行卡转移赃款用于上游犯罪的行为难以评价;二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对张志辉、马涛等人大量购买银行卡的行为评价不够准确;第三,张志辉、毛葱等。从银行卡上截取上游犯罪的赃款,是否骗了上游犯罪分子的钱,是否偷了电信诈骗受害人的钱,这关系到他们是否实施诈骗或盗窃。

为准确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官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通过查阅研判相关判决书,与公安干警就刑事政策、犯罪嫌疑人所起作用、行为方式、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沟通,就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达成一致,及时引导公安干警调整侦查方向。

随即,检察官和警方联合运用公安部反电信诈骗数据平台,从涉案银行卡中筛选出全部受害人资料,并调取书证证明受害人陈述的涉案银行卡交易明细和证人证言,证明受害人被骗。查明张志辉、毛葱等7人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高达464万元,盗刷流入银行卡资金高达56万元。

据此,惠民县检察院认为,张志辉、毛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窃取他人财物56万余元,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大量购买他人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财物464万余元;宋洋、马涛、李军强、刘冬冬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自己和他人的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朱韦烨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移赃款75000元。最终,法院以张志辉涉嫌盗窃罪来掩饰、隐瞒罪行;毛葱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事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宋洋、马涛、李军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朱韦烨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事实,提起公诉。由于刘冬冬只是以个人名义向马涛出售了两张银行卡,犯罪情节轻微。经过公开审理,法院对他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今年4月29日,惠民县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事实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毛葱、张志辉等6名被告人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8万元至1万元不等。同时,毛葱依法扣押的7.3万余元涉案款物将退还被害单位。宣判后,被告人毛葱、张志辉提出上诉。近日,滨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审结后,惠民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梳理一年来辖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和共性,通过会签合作文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普法共治、社会共治等协调机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同时,该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普及活动,通过案例解读,揭示买卖银行卡、“杀猪”、“刷单”、“跑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本质,引导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