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名“00后”未成年人通过网购平台系统漏洞盗取数十万元。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一个案例。因两人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法院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各五千元。

2017年4月25日。小张分别与小李、熊某、宁某合谋,从小张提供的信息、教程中获利。以及小、牟宁各自操作,利用被害单位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某网络平台系统存在的漏洞,通过实际充值人民币19.6元小额申请退款,再通过软件篡改退款金额盗取被害单位相关款项,共计盗取人民币17万余元。2017年5月16日,小张伙同他人通过实际充值少量人民币1元等方式再次申请退款。,通过在多个被害单位共同经营的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绑定银行卡等系统漏洞,再通过软件篡改退款,盗取38万余元。
法院查明,小张、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小张案涉案金额46万余元,小李案涉案金额43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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