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紧的时候赚钱难吗?有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方式,只需要出售和出租个人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就可以获得高工资,迎合了包括很多大学生在内的很多无业人员的经济诉求。
事实上,电话卡、银行卡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重要工具,并由此衍生出“黑色产业链”。大量非真人使用的电话卡、银行卡被不法分子购买后进行诈骗活动或洗钱。卖家反而成了犯罪的帮凶。4月19日,北京市密云法院通报了相关案件,并进行了提醒。

为什么刚满18岁就轻松赚了一百多万?
2020年11月,刚满18岁的徐在网上得知有人要买银行卡。为牟取利益,他在明知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犯罪的情况下,将银行卡信息、密码和个人身份证实名拍照并提供给他人。经查,其名下北京、农行银行卡非法转账共计100.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明知银行卡不能出售,为贪图非法利益,有偿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交易价格超过了办理银行卡的成本,交易价格和方式明显不正常。他在出售银行卡后,特意叮嘱买卡人不要用自己的银行卡做违法的事情,证明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合计100多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鉴于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北京市密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表示,徐刚刚成年,缺乏社会经验,法治意识薄弱。他不知道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可能触犯刑法,出售个人银行卡牟利,对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实施网络犯罪持放任态度,从而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从特征上看,逐利性和从众性是青少年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主体的诱发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电信诈骗通常有很长的犯罪链条。就“两卡”的提供而言,往往存在“卡农”和“持卡人”等不同层次。“破卡”行动重点打击专门非法收购、出售“两证”的犯罪团伙和“持卡人”。
有贷款需求的人被“卡头”盯上了
常某某是个“卡头”。2020年7月至10月,指使并纠集、白某某、王某、张某某、冯某某、付某等人,多次前往北京市密云区、怀柔区办理多张银行卡。明知他人正在利用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协助,获取利益。经查,提供给他人的银行卡总金额已支付结算。
法院经审理认为,常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应依法惩处。最终,常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刘真君说,在实践中,上游犯罪团伙往往通过“卡头”锁定有贷款需求的人,编造“帮忙跑银行”“办理贷款”之类的话,要求持卡人打包提供“四套银行卡”。常某某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网络犯罪,仍将他人收取的银行卡出售用于支付结算,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最终被从重处罚。

年轻的低收入人群很容易受到诱惑。
密云法院副院长陈星介绍,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破卡”行动,严厉打击、治理和惩治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信息网络犯罪。
“破卡”行动开展以来,密云法院共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30件,涉及被告人34人,涉案金额达2956.2万元。
经分析,该类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买卖“两张卡”,即手机卡和银行卡。被告人年轻,年龄主要在20岁至39岁之间,占79.4%。
从人群看,被告人以农民、无业人员等低收入人群为主,占85.3%。主要原因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所谓“低投入高回报”迎合了收入不稳定的无业人员的经济诉求。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中不乏大学生,他们被“高薪兼职”所诱惑,从而出售、出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坠入犯罪深渊。
刑事审判庭庭长姚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诈骗搭上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快车,电话卡、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重要工具,由此产生了一条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黑色产业链”。大量非真实人实名使用的电话卡、银行卡被不法分子购买,进而进行诈骗活动或洗钱,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秩序乃至国家安全。
如何避免成为犯罪的帮凶?
向犯罪分子出售或出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从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控账户等惩戒措施,到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到刑事处罚。

姚提醒:一是坚决拒绝出售或出租“两卡”,即手机卡和银行卡。银行卡只能由发卡银行认可的持卡人使用,手机卡实名登记。一旦被认定为出售或出租个人银行账户或企业对企业账户的个人或单位,5年内禁止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交易、刷卡购物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或新开银行账户。
二是认真识别APP,杜绝非法开发APP。诈骗相关app一般通过模仿知名正规应用软件的图标和名称进行包装,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因此,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下载安装APP,不要下载、点击、扫码不明来源的APP。开发者要果断拒绝为诈骗APP的开发、包装、应用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支持。
第三,不贪图小利,谨防利益诱惑。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低报酬高回报的“赚快钱”心理,在求职、招聘实习兼职、网络社交过程中,承诺引诱、教唆高价出租、出售“两证”。不贪小利才是正道。不要因为一时觉得租售银行卡手机卡无足轻重而身陷囹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宋霞
编辑/叶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