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利用虚拟货币披上隐蔽的外衣,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常用的新手段。
“神化”的股票推荐大师,“一对一VIP”会员服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平台...随着投资理财热情的高涨,各种股票推荐骗局层出不穷。很多投资者明知风险,却依然沉迷于骗子编织的骗局,梦想着“一夜之间把钱还回来”,陷入虚假平台的投资陷阱。

现在,这类“杀猪盘”、“虚拟盘”、“网恋陷阱”产生的黑钱被转移到更隐蔽的虚拟货币平台,一条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非法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传统“股票推荐”套路,新型洗钱方式
4月26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境外诈骗集团诈骗案,诈骗金额达770余万元。其中,主要被告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四个月。
虽然诈骗金额巨大,但刘一伙的骗术其实是“老套路”。
2019年9月的一天晚上,吴先生收到了添加微信好友的申请。申请通过后,对方自称爱好炒股,有赚钱的办法。然后他把吴老师拉进了一个炒股群,给他推荐了一个炒股老师。
这个股票老师每天在群里讲课,分享炒股信息,群里其他成员也经常向老师反馈赚钱的“好消息”。时间长了,吴先生动心了。根据老师的教程,他一开始确实赚了一些钱,对股票老师的信任度开始提高。
没过多久,老师说现在股市不好,推荐大家炒“数字货币”。吴老师对他没有怀疑,就按照老师的推荐下载了一个APP,充值买了所谓的“数字货币”。
不幸的是,同年11月4日至8日,短短4天时间,吴先生分4次充值19万元,却未能获得任何收益。两周后,吴先生发现APP账号无法提现,这让他恍然大悟,随即报警。
经警方调查,除吴先生外,陆某、张某等20余人遭遇同样的“套路”,被骗金额从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随着刘谋、李某佳、刘谋、李某义等人的落网,一个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幕后骗术也浮出水面。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至9月,被告人刘谋、李某佳、刘谋、李某义等人受他人邀请或通过网络招募,在马来西亚加入境外诈骗犯罪集团。诈骗犯罪集团有明确的“工作机制”:
一是新招募的成员分成不同的小组,分组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其中,被告人刘作为诈骗犯罪集团的总监,负责管理诈骗集团、演讲、统计业绩等工作。
每个群成员手握大量微信号,同时随机添加像吴先生这样的受害者,冒充“投资人”,加入该犯罪集团组建的大量微信群。在该微信群中,被告人李某佳等群长冒充股票老师,被告人刘、等群成员分别冒充老师助理、虚假投资者。小组成员之间有一套成熟的沟通技巧,相互配合。
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某数字货币可获得高额收益”的说法诱导被害人下载其控制的投资平台,通过后台操作制造升值假象,直至被害人充值的钱被非法占用。
经查,被告人刘等人所涉诈骗集团诈骗77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谋、李某甲、刘谋、李某乙组成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非法资金流入海外交易所“漂白”
虚拟货币流通具有匿名性、复杂性和跨国性的特点。可以在没有金融机构参与的情况下操作,资金去向难以追查。成为犯罪分子“漂白”赃款的新武器。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和洗钱的案件也在增加。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18年,我国虚拟货币传销案件多达166起,而2017年为94起,2016年为46起,2015年为10起,2014年仅为5起。近年来,案件年均增长率超过100%。2020年以来,中国各地警方破获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频频被媒体披露。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凝表示,他接触的虚拟货币洗钱案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虚拟货币为幌子,搭建虚假交易平台等进行诈骗的案件另一种是以虚拟货币为媒介转移赃物,涉及洗钱、掩饰、隐瞒犯罪等。
过去,犯罪团伙通过提供资金账户进行转账或提现,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买卖房屋和车辆等方式帮助转移资金。但这种转账方式可以追溯流水记录,而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新型犯罪方式更具隐蔽性。洗钱团伙一旦将黑钱转移到境外交易所,追回赃款会造成很大困难。
2020年3月,浦东新区公安稽查部门公布的一起虚拟货币洗钱典型案例中,一名涉嫌利用虚拟货币平台诈骗数千万元人民币的犯罪嫌疑人潜逃澳洲,并指使妻子陈某将诈骗所得转移至境外。妻子交代,钱是通过银行卡寄给两个比特币矿工,交换了钥匙给了丈夫,从而绕过了外汇管制。身在澳大利亚,他可以直接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澳元。
夫妻内外的境外洗钱操作,让这两种诈骗都发挥到了极致。
业内人士认为,虚拟洗钱可能会成为区块链世界的一个长期犯罪威胁。加密货币的分散性使得侦查部门面临资金查控难、运营商关联难、电子证据获取难等诸多难题。
对此,侦查部门应依托区块链技术,优化反洗钱系统,完善电子取证,完善反洗钱数据监测预警系统。
“网恋”的对象为犯罪团伙传授洗钱方法
非法资金流入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一个重要渠道是通过不容易被识别的信用卡账户。在福州警方近期侦破的一起洗钱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网恋”陷入洗钱陷阱。
2020年春节,待业在家的李通过App认识了一位女网友,双方很快坠入爱河。跟李说刷手机能赚钱,李想都没想就向要“经验”。按照的指示,李下载了聊天软件App,绑定了银行卡和身份信息,然后开始了第一次“刷单”。短短一天赚了2000元。虽然感觉不对劲,但他并没有停止刷单的“手速”。

今年1月,福州市三叉街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网络投资诈骗案时,发现李某名下一张银行卡资金多达500余万元,民警立即出动将李某抓获。面对从他银行卡中流出的资金,李灿只有低头认罪。在陈骁的指导下,他通过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用虚拟货币“漂白”了一部分赃款,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安宁表示,要减少此类信用卡被犯罪团伙用作洗钱工具,监管部门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银行卡管理。近年来,犯罪分子经常购买、借用、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并利用其进行犯罪活动。公安部等部门近日开展了“打卡”行动,旨在打击此类行为。
二是加强资金变动监测。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资金交易的实时监控,对已经发生变化的资金流向及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第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络科技公司的监管和法治宣传,强化第三方支付和网络科技公司的合规义务,防止不法分子提供资金渠道和技术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