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器不翼而飞,岁儿子低价甩,母亲报警难找回,商家:已转卖

核心提示重庆吴女士前两天抓到自己14岁的儿子偷拿金首饰去贩卖,本来14000的金器只卖了4000块钱,吴女士立即去找收金器的老板,可没想到,对方的一番话让吴女士彻底无语。吴女士的的儿子今年14岁,上初中,这段时间放假在家,一天下班回家后,吴女士发现

前两天,重庆的吴女士抓到14岁的儿子偷黄金首饰卖。本来14000块的黄金只卖4000块。吴女士立即去找收银机的主人,没想到,对方的一句话让吴女士彻底无语。

吴女士的儿子今年14岁,上初中。这段时间,她在家度假。一天下班回家,吴女士发现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和手镯不见了。她以为家里有贼,然后反复检查,发现家里没有贼,是她儿子拿去卖了。

吴女士从儿子口中得知他在打游戏,想收钱,便动了心思。先是她在网上找了一个收金的电话。经过一番交涉,对方以4000元的价格收下了金项链和手链。

据吴女士的儿子说,他把母亲的金项链和手链卖了两次。第一次他把金项链卖了350元,第二次把金手镯卖了3700元。两次,对方都是骑自行车送到吴女士的小区门口。

为了防止吴女士的儿子反悔,第二次收到手镯时,对方也说金额有点大,需要吴女士的儿子签收,还写了身份证号。

吴女士的两件黄金,项链是纯金的,进价1980元,手镯是1000金,进价12361元,两件首饰价格14000多元。现在,它们被她的儿子以4000多元的价格卖掉了。吴女士又急又气,立即报警。

在警方的介入下,吴女士联系到了收银台的张先生。对方称,是吴女士的儿子主动联系自己,金器是按对方的价格买的,不存在强买强卖。

吴女士随后愤怒地表示,儿子未成年,并指责张老板违法。但张老板说,他骑车来的时候,看到吴女士的儿子身高1米8,胖胖的,看起来根本不像未成年。

另外,张老板说,他问过吴女士的儿子是不是他亲生的。吴女士的儿子说是奶奶给他的,对方也就放心了。至于金器的去向,张先生说他当时在4050的时候拿回来,马上熔掉,以5000的价格转卖。

吴女士的诉求是,她的首饰14000多元,目前已经亏了不少。但因为儿子不听话,他只需要对方支付八千元的优惠,也就是四千零五十元和三千九百五十元。

但对于这样的方案,张老板并不认可,总共只赚了1000元。现在出4000元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出2000元是有可能的。吴女士不同意,此事仍在协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9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进行纯有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吴女士的儿子卖出了两件黄金首饰,相当于与买方订立了两份合同。但由于她还是未成年人,这两份合同从法律层面来说效力待定。因吴女士的儿子无民事行为能力,女士向买方主张赔偿。

综上,只要吴女士不认可这份合同,买家就有义务退货。如果货物没有追回,双方将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过失和责任。

本案中,吴女士作为监护人也有不可推卸的部分责任。为了打游戏和充值,孩子未经父母允许,偷了父母的东西。可能从孩子的角度来说,他没有觉得这是偷,反而觉得是自己的。因为父母生了自己,父母是自己的父母,父母的东西也是自己的东西。想法不可怕,但实际上消费和道德都出现了问题。

不管孩子是什么样的心理,一旦盗窃发生,家长也不能坐视不管,小的时候偷针,大的时候偷金。这种恶性循环应该引起家长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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