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一人一狗,所有装备全靠打架。”“点击玩一年,装备一分钱不花。”“设备回收,自由交易,套现。”这些熟悉的页游标语恐怕再也不会出现了,至少对于浙江省的网友来说是这样。
根据7月3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广告中可以再次使用一些绝对化用语,如表示时间空顺序的“最早”、“第一个”、“本公司最新产品”等,属于自比较用语。同时,网络游戏广告中关于交换游戏装备、道具、积分等虚拟财产的内容。变成现金或实物的不允许再次出现。上述规定的修订内容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浙江省新广告条例开了个好头,全国正在推行“清场运动”。如果这个广告条例真的能改善浙江当地的网络环境,相关内容很快就会传遍全国各省市。
很多不玩游戏的人可能不太明白,为什么关于游戏道具可以交易和套现的广告语不能出现。这些网页游戏中的装备交易、套现等内容是否属于虚假宣传?
是的,不完全是。其实很多网页游戏确实可以套现装备,甚至不仅仅是网页游戏,很多网友都可以通过玩游戏赚钱,但是赚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比如腾讯运营的《地下城与勇士》,普通玩家可以在游戏中赚钱。当玩家角色达到一定等级后,玩家可以刷几张固定地图赚取金币和材料,然后将材料挂到游戏自身兑换金币。
游戏中的兑换也支持玩家将金币兑换成游戏优惠券。玩家可以使用这些原本由氪石获得的游戏优惠券,直接购买游戏中的道具,也可以直接在更正规的平台上出售金币,兑换成人民币,但汇率低于优惠券。
这些操作在DNF被称为“搬砖”。虽然没有门槛,但是玩家只要有足够高的数字就可以玩。但也需要考虑培养成本、绘画效率等问题。于是,当时培养成本和绘画效率结合得最好的阿修罗,在前几年成了搬砖哥。

DNF也能赚钱,但是玩家仔细算一下就会发现,成本和收益不成正比。抛开角色前期升级和刷漆所消耗的能量,一个角色充满能量需要几十分钟空,慢的话一个多小时也是正常的。这个过程消耗的电和网络需要收费,一个角色平均收入不到五块钱。
Ps:不过,这种方法也不是完全无利可图。有的工作室用外挂游戏自动画图,一天下来收入同样很高,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当然,游戏里也有一些赚快钱的方法,比如开箱子。如果你能开一个好的可以交易的武器装备,也可以卖一个非常高的价格。比如,有一段时间,DNF的《光剑古愿》被炒到了几百万到几亿金币,但这种概率极低的东西显然没有参考价值。
所以,玩过网游的人都知道,什么装备回收、自由交易、提现等宣传不过是个噱头,但对于不怎么玩游戏的人来说,这大概是个诱惑他们玩游戏的理由。
虽然广告上说游戏支持提现,但是可以说一小时收入10美分,一小时收入100。而且相比很多网游,网页游戏的后期门槛只是高。

比如玩家想赚这个钱,就得先开会员。如果他参加各种活动,玩家的水平应该够高。另外,玩家还要排位。如果不收钱买装备,他根本打不过一个高等级的敌人,更别说“打怪爆装备”了。
显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广告是擦边球,暗示游戏玩家可以通过夸张的广告,通过白嫖获得巨大的现金利益。
但是,请名人代言,在搜索引擎和各种媒体平台做广告,成本会很高。游戏厂商不是在做慈善,不可能花这么多钱只是为了让玩家来白嫖。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这些成本肯定会转嫁到玩家身上。高利贷也讲究一个“十三有九回”,更何况一个投入了宣传和开发力度的页游。
可以预见的是,相关广告法规出台后,“装备回收,自由交易”的口号会非常少,但相关的网页游戏不会消失。毕竟去年国内页游流量接近100亿,比国内单机6亿的市场还要大。
不过比起页游的内容,很多围观者真正在意的是广告。毕竟“渣渣惠”的广告那么深入人心。接下来,页游厂商的广告会是什么样子,比如走山海经的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