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据《南华日报》报道,暑假期间,许多在校学生选择利用假期提前感知社会,进入企业实习或暑期打工。然而,学生暑期打工时工资拖欠、福利缺失等权益“缺钱”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缺乏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很多暑期工面临维权问题。

无薪辞职
6月19日,刚刚高考完的小胡为了增加社会阅历,到解放北路金隅巷一家奶茶店打工。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工作了8天后,因为老板经常对他冷嘲热讽,他提出辞职并结清工资,但老板不爽快,迟迟不结清工资。
废话,那份暑期工他很勤奋,没有迟到早退。他在6月26日告诉他的老板辞职,因为他无法忍受他奇怪的话和讽刺的评论。当时老板就同意了。
第二天,他去结算工资的时候,老板告诉他,如果现在走,他就自动离职,工资发不出来了。并让他再来上班。如果他不来上班,他就会旷工,也拿不到工资。如果要走,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同意后才能走。
废话,之前他提出离职的时候老板已经同意了,后来他要求结清工资的时候又提出各种要求,拒不发工资,不合理不合法。虽然钱不多,但也是他的血汗钱。

由于小胡入职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也没有约定工资,茶店迟迟不发工资。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胡拿着相关证据找到了劳动监察部门。
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下,小胡最终以10元/小时的标准拿到了400元的劳动报酬。
在国外工作会被扣工资。
去年暑假,柳石路一所技校的学生黄啸和她的同学在广东东莞的一家电子厂工作了一个多月。然而,当他准备结束暑假返校时,却发现自己的工资“缺钱”了。

黄啸说,他进厂时,工资约定按14元/小时的标准发放,包吃住,保底一个月3000元。期间他没有请假,但是一个多月后准备回学校的时候,按照工资结算,本来应该是3000多,但是他拿到的不到2000,少了将近一半。
“我们离开公司的时候,工厂负责人说虽然工资是14元/小时,但是因为扣了保险和电费,每小时扣5元,所以工资就只有这么多。”
黄啸说,因为工厂当时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又因为他们在广东东莞人生地不熟,所以不知道如何维权。他们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你在工作的时候也要有维权意识。
律师提醒,暑期工作的特殊性在于临时性和短期性,这使得一些仅针对相对固定、长期就业而设置的劳动法律法规遥不可及。对此,各相关主体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合力编织一张保护暑期工权益的大网。当然,暑期工自身也要时刻绷紧维权这根弦,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虽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暑期工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劳动范围等。如果不能签订书面合同,应通过聊天或录音等方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