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1年11月26日,在长安分局反诈骗中心的指导下,长安分局育才街刑警中队对两名参与网络电信诈骗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22日,长安分局育才街刑警中队接到分局反诈骗中心线索:董某、刘某为“潘某被诈骗”提供帮助。接到线索后,民警在反诈骗中心的协助下,很快确认了自己注册的微信号。确认无误后,公安机关果断出击,于11月26日将董某、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董某交代:今年9月,他通过网络找兼职时,有人通过微信兼职群添加好友,问他要不要租微信号。董明知出租微信号违法,以50元/天的价格出租给他人。刘某交代:今年4月,QQ兼职群有人找他要不要租微信号,以80元/天的价格为他解决。刘在明知租用微信号违法的情况下租用微信号,并在租用期间以1000元非法获利。鉴于二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违法行为轻微,警方依法对其从轻治安处罚。
目前,董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来源:石家庄长安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