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公布,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助人犯罪6.4万人,有力推动了对电信网络犯罪源头的打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的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10月“破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数量直线上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的第三大罪名。尤其是2021年,逐月上升,近13万人被起诉,是2020年的9.5倍。今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的资助信托犯罪数量持续下降,但总体仍在高位运行。案件数量的增加与执法司法机关在“破卡”行动中打击非法买卖“两证”的力度密切相关。
从检察官的角度来看,涉案地域广,低龄化现象突出。在犯罪嫌疑人中,64.8%的人年龄在30岁以下。其中,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非法买卖“两证”。与此同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私企尤其是高收入的科技公司参与犯罪的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近90%的检察官没有犯罪记录,是初犯。
从行为模式上看,以助信行为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领域,主要有三种行为模式:一是非法买卖“两卡”特别是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账支付、套现提现工具,占起诉总数的80%以上;二是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软件工具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三是开发二拨IP等专门用于犯罪的软件工具,逃避监管或侦查。
三类涉案人员值得高度关注。
检察机关发现,资助信托犯罪案件激增的背后,折射出一些社会治理问题,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有的问题还很突出。要加强源头控制和协同治理,特别是涉及三类人员的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第一类是在校学生。有的在校学生受校园周边老乡和不法分子蛊惑,贩卖、出租“两证”,成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生收购“两证”,发展成“卡商”的。第二类是科技公司的员工。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际上却成了犯罪的“技术辅助”。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的内部人士。他们违反“实名登记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证”,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主要工具传递渠道。
同时,检察机关发现,招聘、实习、兼职中涉及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招聘市场,尤其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发布缺乏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导致很多人因为虚假违法的招聘广告,落入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犯下了扶信任罪。部分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和教育管理不到位,实习管理不严,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学生在兼职实习期间被诱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在依法惩治全链条教唆犯罪的同时,还加强对同类案件的监督,推进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教唆犯罪的社会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