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5日讯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公司在办公电脑中安装互联网监控软件,发现其在上班时间向招聘网站投简历,领导面试后被裁。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讨论“企业用软件管理员工网络行为”的现象。
许多公司使用互联网监控软件。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福州软件园的多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的负责人秦先生告诉记者,这类软件在业内被称为上网行为管理软件。这种软件并不新鲜。早在十几年前就被各个企业采用,其功能更多的是防止泄密,保护公司的核心数据和客户资源。
据秦老师介绍,网上讨论的软件是“员工离职监控系统”,通过统计员工浏览招聘网站和投递简历的次数,可以监控员工的上网行为,判断员工离职的意愿程度。此外,还有一个应用更广泛的软件“员工行为感知系统”。“只要装上这种软件,上班聊天、炒股、听音乐、看球甚至骂领导,后台都录得清清楚楚。”秦先生说。
另一家公司的安全主管王女士告诉记者,网络行为管理软件的安装通常比较简单隐秘,不像日常应用软件那样肉眼可见,容易删除。同时,这类软件的价格也不高。根据网络带宽、终端数量、功能、使用寿命的不同,上网行为管理软件的价格从千元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王女士说,现在使用类似软件的公司很多,尤其是员工多、互联网属性重的公司。“该软件的核心仍然是出于安全考虑,而不是为了监控工作中的在线行为。”王女士表示,企业对员工上网行为进行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网页访问安全,降低互联网使用风险,避免企业机密信息泄露,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防范和限制P2P等严重消耗带宽的应用,保障企业核心业务的带宽。
员工反感监控,担心隐私泄露。
很多农民工对企业监控互联网的行为不满。

网友王先生表示,这种行为让他感到不舒服。从生活到工作,似乎都是透明的,没有任何隐私可言。网友“视觉混蛋”认为公司可以管理员工,但不应该用监控上网行为的方式。
“我们特别反感公司用软件来监控我们的上网行为,所以很多时候人们用手机处理个人事务。”福州某软件开发商马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基本都明白公司网络是可以被监控的。然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配合公司网络努力工作,不“划水”不“捞鱼”才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但员工不是机器人,难免会花少量时间休息、娱乐或者处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比如交水电费。对此,公司应该理解并认为这是员工正常的行为和权利,不应该被打扰或曝光,也不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也有网友认为,企业网络可以监控上网行为,不算侵犯隐私。难怪别人上班都要连上公司的网络“钓鱼”。
福建鑫银阁信息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志宇表示,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的职场智能监控的盛行,深刻反映了人工智能时代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一方面,企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场所秩序和满足合规要求,必须获取员工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劳动者作为信息主体,享有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等权益。

在王志宇看来,作为企业,员工不愿意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使用这样的行为管理软件来监控员工的上网行为是很正常的,但是需要提前告知员工,其目的主要是威慑。当然也有少数情况,企业在没有告知员工的情况下,直接监控员工的上网行为,然后采取措施,这就涉及到侵犯员工利益的问题。
专家:监测不应超出限定范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文芳表示,用人单位处理员工信息的行为是否是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应该结合合法性和必要性来判断。用人单位在安装智能监控系统时,必须履行告知员工的义务,并且应当清晰易懂,披露足够的细节,使员工对约定的目的有一致的理解,对个人信息可能的使用有明确的预期。但现实中,部分企业未告知员工监控的目的和范围,违反了目的限制的要求,属于非法监控。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告知监控,但监控目的不明确、不当或者监控超出告知范围,也是违法的。
福建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晓慧认为,网络监控软件本身属于工具,是否侵权要看具体使用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条例》的规定,公司在工作场所安装电脑监控软件,并不是非法向公众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而是公司对员工在工作时间的行为进行监控,属于公司的权利。
“但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软件只能用于公务,且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不能侵犯员工的私人领域。否则就是侵权,承担法律责任。”彭晓慧表示,劳动监察部门应介入对侵犯员工权益行为的调查,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使用软件对员工进行合理管理。他建议,企业在设计数字化管理的评价指标时,应更加重视伦理道德,保护员工隐私,避免数字化管理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