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打着“云数贸”旗号的各种骗局层出不穷。他们有的已经卷款跑路,有的还在诈骗“云家人”。请看一些各种各样的平台,这些只是冰山一角。以下“投资项目”均为诈骗平台:
第九奇观、马攀、五行世联行股东、云通正、华云社、尚云、张健时嘉、云创国际、五星证券、云贸史圣、网联全球数字支付系统、云梦集团、五星数字货币国际交易平台、云剑数字贸易、慈善、Yunsm数字链、五星交易所、华云数字、云梦时代、连云分享、YunSM数字链五行系统、云家园退货单、五行数字平台、云数字贸易交易所、云数字贸易精准扶贫、云数字贸易总部智能系统、五行通、 五行金币、云数贸系列卡、云物联网、云天使、云股权、云股通系统、云数国际、梦云聊、梦名片、云家、WXB、马尔代夫、云家全球通。 ................

还有人冒充“张健”在群里忽悠。
照片:利箭在行动
李健再次发消息告诉大家,云商张剑2019年被判刑,2029年4月底才服刑。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来看,张健是如何操作的?
一、在国内发展“云号交易”传销的犯罪事实
2012年4月,被告人宋米秋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民警逮捕并刑事拘留,后被监视居住。2012年11月13日,宋米秋安排其妹夫赵某某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市云书贸易有限公司,继续利用“云书贸易”传销方式,以“云书贸易联盟网”为依托发展下线会员。
2012年12月1日,宋米秋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民警抓获,2013年1月21日被取保候审。为了逃避打击,继续进行传销活动,2013年3月,宋米秋将“云数贸联盟”更名为“云数贸商业联盟”,并通过一个叫小黑的程序员更改网站。传销模式依然遵循“云数贸”。在网站设置管理员办公平台网站、云商联盟管理系统网站、云商联盟管理员登录网站、云商联盟会员登录网站。每个网站都有会员、返利、股票交易等板块。
云书贸易公司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在尚云联盟网站投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云书贸易公司是在工信部成功注册的国际经贸集团、商用航空母舰、中国倡导的首个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出售云书贸易公司原始股、发展新会员返利为诱饵,进行员工持股、张健将来是世界首富等虚假宣传内容。云交易公司通过收取会员费、会员账户续费、提现等方式非法获利。
在宋米秋的同意或默许下,贸易公司成员马某某、、董等人,分别在兰州、银川、昆明、玉溪设立兰州贸易有限公司、宁夏贸易有限公司、玉溪贸易有限公司,以经销、销售印有未来世界首富张健字样的产品,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发展云书贸易。2013年5月,宋米秋通过马某某的运作,以“张健”的名义参加了宁夏贸易有限公司主办的中央电视台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第九届经济高峰论坛,并接受了专访。他利用中央煤体宣传“云书贸易”,扩大其影响。
截至2014年4月14日,云商联盟管理系统网站注册会员账号1270111个,会员分为个人商户、企业认证商户、云商商户三个级别。会员制网络最顶端的会员为“公司”,其下线会员账号数量共计1269851个,下线层级480个。
二。指挥、控制境外“云数交易”传销的犯罪事实
2013年10月,被告人宋米秋听说在马来西亚传销是合法的。为了逃避国内的法律追究,他把“云数贸”传销做大做强。还在取保候审的宋米秋从云南偷渡到缅甸,然后逃到马来西亚吉隆坡。宋米秋不仅继续在马来西亚通过互联网远程指挥国内传销头目继续发展成员,还在马来西亚及其周边国家宣传发展“云数贸”传销。宋米秋的MLM组织发展过快,引起了媒体的负面炒作和地方政府的关注。
2014年3月,宋米秋担心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随后逃往泰国继续从事传销活动。2014年10月,被告人宋米秋因持有非法证件被泰国警方逮捕并判刑。被告人宋米秋在泰国普吉服刑期间,授权马来西亚人斯蒂芬、赖,以及国内崔某平、杨某某、司某等人,以云数贸为基础,成立云讯通、物华联盟、建业联盟等多个云数贸下级传销组织。经鉴定,“云讯通”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313241954.25元。
以宋米秋为首的传销组织在组织领导“云数贸”系列传销活动过程中,谎称宋米秋从小就是“神童”。9岁大学毕业,12岁破译中国工商银行密码,被国家认定为天才和网络精英。14岁时,他被特招到北海舰队海军陆战队服役。退役后,国家安排经营“云数贸”。宋米秋据说是未来世界首富。鼓励会员注册使用张健头像商标,成立名为“云数贸”的公司。通过捐款来帮助学生、寺庙、老人、残疾人和年轻人等。,张謇“向慈善事业捐款”和“世界首富”的个人形象得以塑造。并声称“云数贸”是中国第九项民生工程,构建国民消费网络抵御美日帝国的经济侵略,激发全体中国人民的爱国情结。
三、“云号交易”的发展——五行传销的犯罪事实。
2016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宋米秋发展的传销骨干成员斯蒂芬、崔某平到泰国监狱探视宋米秋。宋米秋提出,在“云数贸”及其下属传销组织运作的基础上,策划发起“五行币”传销活动。“五行”传销有“Y、S、M”三个等级,其中Y级会员会费500元,S级会员2500元,M级会员5000元。主要方向是发展M级会员,发展会员仍采用双轨制模式。
随着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五行币”MLM会员和发展会员主要有以下好处:
第一,现金和实物收入。规定成为M级的成员赠送一枚印有张健头像的“五行纪念金币”。后来由于传销高层不断落网,M级会员费开始增加,赠送金镶玉挂件等实物,掩盖传销。发展一个M级下线会员奖励10%直接推广奖。发展200名成员的团队将奖励团队负责人1万元现金,并给予团队15万元的“宝马奖”,由团队负责人根据下级成员的表现发放给成员,以达到层层发展成员返利的目的。发展5000名会员的团队负责人或对推广“五行币”有重大贡献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给予“金砖奖”奖励。
第二,虚拟货币收入:MLM承诺,五行币网开通后,加入会员将根据会员等级分配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可以有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是数字货币会随着成员总数的增加而增值。“五进五出”再投资后,数字货币可以提现或者交易,获得大量现金。动态收益是开发数字货币,成员将获得25%的奖金。按照双轨制,各级会员会在不同级别相遇,无限换人,同时每天会为各级会员设定奖金上限。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五行币”MLM在发展过程中未建立网站。注册会员依托之前的“云数贸”及其下属MLM机构的各种MLM团队,推荐人手工记录会员个人信息并逐层上报会员推荐关系,根据推荐关系排列会员间的上下层级关系。2017年4月初,宋米秋通过女友王某芳安排后台技术人员周某云制作五行钱传销网站,宣布开通五行钱网,由小美高菲管理。报名费每人100元。

2017年4月,被告人宋米秋在“五行币网”开通后,策划设计了“五行商城”系统。后又安排张某峰担任五行商城总经理,负责五行商城的开发,并指定周某云为五行商城技术员,设计五行商城网站与张某峰对接。“五行商城”制度规定,商城需要对接产品,所有产品必须打上“张健头像”的烙印。商城建成后,“五行币”的会员可以使用配置好的数字货币在“五行商城”购买产品。
一个产品在商场对接,就可以成为总代理。总代理有省市县三级代理。对接的产品成为总代理后,可以招34个省级代理。各省级代理根据各省辖区和城市数量确定市级代理数量。市级以下根据县数确定县级代理数量,根据不同的代理级别收取代理费收入,获得相应的佣金收入。其中,省级代理需要支付10000元的代理费,总代理集齐34个省足够的代理后,可以获得17000元劳务费的5%。省级代理可以招8个市级代理,市级代理需要交5000元代理费。省内代理每推荐一个城市代理,可以获得50%的推荐奖,即2500元。城市代理可以招14个县代理。县代理需要支付2500元代理费,市代理可以获得50%的推荐奖,即1250元。
其中,“五行商城”开业后,总代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仍可享受利润分配。在组织、领导“五行币”传销活动中,为加强管理,被告人宋米秋将传销组织作为一个团队进行管理,下设营销团队、金币制作团队、财务团队、宣传讲师团队等团队。MLM成员之间的分工很明确。宋米秋是MLM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创始人和决策者。杨某华、李某志等人为金币制作团队负责人,按照宋米秋的要求,负责收取会费、制作发行“五行纪念金币”、管理使用MLM组织非法获利。崔某平、刘某生、李某等人为营销组负责人,负责“五行币”在国内的营销。市场营销由大团队管理,小团队分层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建立了100多个团队。
为了宣传“五行币”,宋米秋组建了一个宣传讲师团队,并专门挑选了“云数贸”成员张某峰担任团长。负责宣传讲师团队的组建和“五行币”的推广,将“五行商城”的建设交给张某峰。宋米秋的闺蜜郑某辉、张等人是财务团队的负责人和骨干,负责通过微信与金币制作负责人杨某华、李某志及其财务人员核对所收会费和捐赠金币数量。
传销组织在组织、领导“五行币”传销活动中,继续以“爱国、慈善、扶贫”为噱头,安排、煽动骨干分子组织多次大型集会、游行,达到宣传“五行币”传销、扩大发展成员影响,进而骗取财物非法获利的目的。
截至2017年10月,宋米秋组织领导的“五行币”传销活动已遍布全国,参与人数众多,涉案资金巨大。经审计,该传销案涉案资金至少人民币1743091031.77元。2019年7月8日,被告人宋米秋向本院预交罚金人民币10.5万元。
宋米秋交代:为了向全国推广业务,10月底在深圳注册了云书贸易有限公司。云书贸易的成员主要集中在武汉、湖北、郑州、南阳、深圳、三亚等地,然后向湖南等地扩散。其实还是发展会员,“拉人头”,从中拿奖金的事。设置这些货币实际上是一些限制性措施,这些钱最终都会到自己手里。有些奖金是看得见的,但不容易拿到,所以极有可能操作“未来世界首富”的模式。
拉人头是传销,是犯罪行为,就是想拉更多人的头。如果有足够的开发人员,可以多收钱。真正接触MLM是在2009年,在深圳南宝路开了一家“金海阁素食馆”。当时有很多人来店里吃饭,其中很多是MLM人。“云数贸”整个MLM组织于2014年10月被泰国警方抓获,其下属成员已达10万余人,国内外均有,其中以中国居多。估计有几万发展会员。
云数贸最早开始于2012年3月26日。我在网上查询了MLM的运作模式和系统,然后找了一个电脑程序员“小波”做云数贸的系统程序,注册了一个网站叫“云数贸联盟网”,在网上宣传。当初也叫“云数贸联盟网”,也发展了一批市场人员。云数贸最初开通时叫云数贸联盟网,2013年3月左右更名为云数贸商业联盟。2013年下半年新增开业“云数贸股东会”,2014年初新增开业“云数贸董事会”。这四个盘属于云数交易的第四个盘,都是个人操作设置的。
2012年3月26日,设计的“云数字贸易联盟”网络正式开通,开始推广“云数字贸易”。首先,夸大宣传让人以为从事云号交易可以快速致富。骗他们注册会员后,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层层返利。我是最终的利润制造者。所有的传销都是忽悠人的,迟早会倒闭。一年多来,云数贸在2013年之后在全国形成了广泛的口碑,拥有大量的“云族”成员。会员越来越多,发出的电子币也越来越多。成员手里有很多电子币。新发展的会员上级直接用手中的电子币注册,让“公司”收不到钱,无法继续赚钱。为了消化不断膨胀的电子币,云数贸的会员进行了升级。“云数贸”的广告在马来西亚铺天盖地,主要街道上都有大幅广告。"
赖和其他人希望使用我的云数字贸易平台来启动和推广他们的网点。云数贸2013年后在全国形成了广泛的口碑,拥有大量的云族成员。云数贸是我建立的,我在云家有绝对的权威和口碑。莱蔡赟,他们想利用云数交易平台开始传销,他们必须得到我的同意,才能得到支持。因为“云数贸”是我建立的,我是创始人,我是所有“云家”的精神领袖。
任何人想用我的云数字交易团队做传销,必须得到我的批准,否则很多人不会相信。我不断给成员洗脑,把自己神话,声称自己是“国家培养的军人”。我做的一切都是国家认可的。让成员们崇拜自己,让他们认为我是张健超群的能力,一个伟大的好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大义,有超群的智商和伟大的商业意识,我是“世界首富”。只要跟着张健走,就一定能致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标。
从2012年开始推广云数贸开始,当时我的观点是以不讲课不开会的形式推广,因为我是以开会的形式研究传销的,吓坏了很多会员。云数贸的后期发展和我独特的眼光和眼界有很大关系。
本人从事“云数交易”和“五行币”传销,属于单纯的传销犯罪。我通过传销骗钱。我的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目的是为了迷惑老百姓,使他们相信我的MLM活动是合法的,正当的生意,并欺骗他们进入我的MLM组织为自己谋利。神话我自己,也是加入进来的会员,认为我是商业奇才,我承诺发财,目的是发展更多会员。我绝对没有别的目的,我就是想通过传销骗点钱。
所有的传销都是骗钱,五行币也不例外。云讯通、建业、建设、梦游等几十家网点都是我同意开设的网点,都属于云数交易系统的下属分公司。其实我们做传销就是为了让别人相信我们的云号买卖是合法的,可以在我们加入之前做。
我刚开始做云数贸传销的时候,打算要求所有云数贸会员都是个人品牌。我的想法是,有好的个人品牌,就会有好的传销团队,就会有好的业绩。五行币的核心思想是赚钱。五行币的精神领袖是我。五元素币的口号是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普通人。
“云数贸”就是网络营销。我是云数贸的创始人和控制人。我搞“云数贸”营销是为了骗钱,因为我是云数贸的开发者、创始人、控制人。我有云数贸网站最高权限,后台由我掌控。我所有的宣传都是为了给我和我的云数字贸易造势。我的哲学是“创造动力——达成交易”,一切。2011年,我在深圳开店,要自己组织策划创建一个网络营销组织,然后会控制组织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非法牟取暴利,迅速成为富翁。于是我直接策划创建了“云数贸”网络营销机构,请网络技术人员设计开发了一个营销网站。我拥有“云数贸”网络营销网站后台技术管理员的最高控制权,即可以直接控制营销机构的会员注册。
桂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米秋组织、领导他人参与“云数贸”等传销活动。这些活动都要求参与者通过付费或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承诺高额回报。他以直接或间接的会员人数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裁决:

1.被告人宋米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犯偷越国境罪的,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5万元。
二、有关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涉案传销产品上缴国库。
四。对宋米秋等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410个银行账户资金共计125745360.32元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5.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置后,用于冲抵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不足部分依法继续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