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参加2018XX年度最美教师评选。请帮我喜欢!非常感谢!”“亲爱的,请给我点个赞,谢谢!”“拿个红包,喜欢。谢谢大家支持我!”“通知,我单位XX老师正在参加2018XX最美教师评选。老师要每天投赞,要求所有老师尽可能动员自己的亲朋好友投赞。完成后截图发到群里,教务处每天统计”...
最近某地最美教师评选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微信群都被挤爆了,朋友圈看不完。为本单位考生喊票、为朋友拉票、为自己要票的声音此起彼伏。佛罗股市开盘,热闹非凡。群里全是投票赞截图,红包时不时飞出来...

诚然,评选最美教师是一件好事,是尊师重教的体现,是对教师工作的认可。还要选出最美的老师。但通过微信投票的方式评选,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最重要的是,这种方法不科学,不公平!

最美的老师是什么?当然有一定的标准。选拔要求是1234...明确说明。总之,这样的老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堪称“最美教师”。
虽然网络投票也列出了教师事迹简介,但实际投票过程中有多少人会认真看呢?即便如此,又有多少人会在投票前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比较呢?大家的投票都只是一张熟悉面孔的赞成票。
也就是说,不管实际的教育教学水平如何,只要一个老师的微信好友多,他就能获得更多的票数,反之亦然。也就是说,微信投票的不是候选人的品德、教育教学水平,而是知名度。更何况目前有很多“专业投票团”,谁给钱谁投。可想而知,这样选出来的老师到底“美”不美,只有天知道!
诚然,在当前的信息时代,网络舆情也是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民意最便捷的渠道和重要参考。但是,我们更应该深刻地认识到,网络民意和真实民意是有区别的,两者不能划等号。
如果说网络投票只是为了宣传和推广,结果仅供参考,那么可以理解为,如果直接以网络投票作为评选结果,或者网络投票占比很大,那么这种投票将与活动的初衷背道而驰。那样的话,一个老师漂亮不漂亮,她的攀比就不再是级别,她的奋斗就不再是成就,她的谈吐就不再是奉献,而不是他们所依赖的权力、人脉甚至财力。
事实上,早在2017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园评价选拔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要求规范校园评价选拔网络投票活动。“要深入研究校园测评评选网络投票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按照相关活动是否有合法依据、是否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等标准,完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学生社团和个人开展类似活动的教育引导,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和商业化。”
但现实中,很多部门和单位还是热衷于一有评选就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活动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糟糕。微信群里各种拉票链接让人眼花缭乱,心烦意乱。不知主办方有没有注意到网上招商背后的人为操纵、权力干预、关系竞争,甚至金钱铺垫等各种现象;你调查过微信和网络投票的含金量吗?这种网络投票产生的老师能配得上“最美”这个称号吗?是正品吗?你能说服公众吗?
真心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要再以“微信投票”的方式来评判所谓的“人气教师”,真正下功夫培养和造就一批真正的师德高尚、教学精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最美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