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棒棒
女子轻信“熟人”被骗12万

“熟人”可能负责把手机借给陌生人发信息。
4月23日,李女士下车后,带着衣架、卫生纸等“礼物”来到夏女士家的小卖部,推销“互联网在线招聘”二维码。图/由受访者提供
记者任实习生唐颖佳长沙报道
近日,娄底涟源的谭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她在收发快递的微信群中发现,自己的熟人夏女士在网上发布了一条“网上招聘”的消息,称“转正底薪3000元,在转正奖励1888元”,并附有二维码。扫二维码操作后,三天内她亏了12万。目前已向派出所报案。
谭女士发现,发布“招聘信息”的并不是自己的熟人,而是其他人在夏女士的手机上发布的。作为回报,陌生人还给了夏女士一些衣架、卫生纸、水桶等物品,然后“化为乌有”。
觉得“网上兼职”能赚钱。
4月23日,谭女士在微信群里发现夏女士发布了一条“互联网在线招聘”的信息。谭女士刚嫁到婆家三年,在这里没有多少熟人。由于夏女士和婆家有生意往来,夏女士就认识了她。
“我以为她家有亲戚朋友的单位在招人,就扫描了那个二维码。”谭女士说。
谭女士一直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没有收入。这条“招聘信息”显示,岗位要求是你会用Tik Tok关注,能用智能手机熟练操作;时间自由,不扣压力,现在工资每天50-600元。薪酬方面,无责转正基本工资3000元,满勤转正奖励1888元。谭女士有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5岁。考虑到养孩子成本高,又不能在外打工,我觉得网上兼职刷单是个赚钱的好方法。

陌生人用熟人的手机发信息。
扫描二维码后,谭女士完成了店铺订阅、关注微信官方账号等任务。按照客服的要求,拿到了几十元的“回扣”。这让谭女士开始信任自己的“工作”:引入客服后,“转正”后收入多了,但仍需要“做任务”,包括给陌生账户转账。
客服承诺可以提现。谭女士先后向客服提供的账户转账38800元、500元、1000元、3820元。直到4月25日,谭女士发现平台无法帮她提现,才发现自己被骗,并到涟源市龙塘派出所报案。当时警察给谭女士做了笔录。
4月26日,谭女士到夏女士家询问情况。经查,她得知转发“互联网在线招聘”信息的并不是夏女士,而是另有其人。
4月23日,一名30多岁的女子李女士开着小车来到夏女士家的小卖部,称可以给一些卫生纸、衣架、水桶等。作为奖励,并借用夏女士的手机转发兼职推广信息。夏女士同意了,并把智能手机交给了李女士。
谭女士说,当时李女士在女士的微信账号里转发了“互联网在线招聘信息”到几个群里,几分钟后删除了聊天记录,然后把手机还给夏女士。
律师
转发欺诈信息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7月4日,记者致电谭女士报案的涟源市龙塘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转发兼职诈骗信息的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报案人谭女士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警方会继续介入。
谭女士损失了12万。转发“互联网在线招聘”信息的李女士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还咨询了湖南瑞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
刘明告诉记者,转发兼职诈骗信息的李女士可能要承担过错责任,责任的多少要看情况。“如果她知道转发诈骗信息,可能涉嫌诈骗,其过错责任会更大。”
刘明建议,针对这种情况,谭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可以通过追赃的程序追回所谓的赃款。此外,女士还对李女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


